2024年11月1日,京山轻机(000821)因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慧大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虚增利润,导致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鉴于此,受损投资者有望主张索赔。
此前收到警示函
公司被查有迹可循,早在2023年5月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对公司出具《警示函》,公司在 2018 年将深圳慧大成纳入并表范围后,因其虚增收入和利润,导 致公司 2018 年-2020 年年报出现会计差错,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监管部门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司主动调整会计差错
由于子公司深圳慧大成 2016 年-2018 年存在虚增收入和利润的情形,导致公司 2016 年-2020 年年报存在会计差错,京山轻机据此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了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根据公司披露的公告,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导致公司 2016 年至 2020 年净利润分别调减 646.32 万元、调减 1865.75 万元、调减 3861.62 万元、调增 466.18 万元、调增 278.1 万元导;致 2016 年至 2020 年利润总额分别调减 646.32万元、调减1865.74 万元、调减 4650.22 万元、调增 575.61 万元、调增 426.63 万元;导致 2018 年至 2019 年营业收入分别调减 5819.22 万元、调增 653.33 万元。
投资者可索赔条件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柯正云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致使投资者
此前收到警示函
公司被查有迹可循,早在2023年5月证监会湖北监管局对公司出具《警示函》,公司在 2018 年将深圳慧大成纳入并表范围后,因其虚增收入和利润,导 致公司 2018 年-2020 年年报出现会计差错,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监管部门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公司主动调整会计差错
由于子公司深圳慧大成 2016 年-2018 年存在虚增收入和利润的情形,导致公司 2016 年-2020 年年报存在会计差错,京山轻机据此对前期财务报表进行了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根据公司披露的公告,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导致公司 2016 年至 2020 年净利润分别调减 646.32 万元、调减 1865.75 万元、调减 3861.62 万元、调增 466.18 万元、调增 278.1 万元导;致 2016 年至 2020 年利润总额分别调减 646.32万元、调减1865.74 万元、调减 4650.22 万元、调增 575.61 万元、调增 426.63 万元;导致 2018 年至 2019 年营业收入分别调减 5819.22 万元、调增 653.33 万元。
投资者可索赔条件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柯正云律师表示,根据《证券法》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致使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