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娟律师,只办理婚姻家事案件的杭州律师,浙江六律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
TL:13757121201 V:hunyin66
一、涉外结婚
涉外结婚可以在民政部门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内地居民一方:
(一)户口簿、身份证;
(二)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一方: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或地区)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
一、涉外结婚
涉外结婚可以在民政部门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办理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供的材料:
内地居民一方:
(一)户口簿、身份证;
(二)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一方: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所在国(或地区)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