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娟律师,只办理婚姻家事案件的杭州律师,浙江六律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
TL:13757121201
V:hunyin66
婚前协议中放弃继承权的条款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能体现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可以认定有效的。在继承开始后,双方按照约定互相不继承对方的遗产。这样的条款一般出现在再婚婚姻,尤其是老年婚姻。

有这样一个案例,大家可以参考。
男女双方为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男方于2017年12月5日去世,女方起诉了男方的三名子女。
双方在结婚登记前,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财产以及遗产做出约定,约定女方对男方个人财产的继承权进行放弃,男方生前的个人财产全部由男方的子女继承。且在协议中,女方又自愿放弃男方去世后相关补助或其他财产的继承权(包括抚恤金等财产)。
男方去世后,女方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继承男方的遗产和抚恤金等相关财产继承权。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中的案涉财产协议系由男方和女方共同签字确认,并有两名见证人签字见证,应系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夫妻两人经协商一致达成
婚前协议中放弃继承权的条款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能体现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可以认定有效的。在继承开始后,双方按照约定互相不继承对方的遗产。这样的条款一般出现在再婚婚姻,尤其是老年婚姻。
有这样一个案例,大家可以参考。
男女双方为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
男方于2017年12月5日去世,女方起诉了男方的三名子女。
双方在结婚登记前,对婚前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财产以及遗产做出约定,约定女方对男方个人财产的继承权进行放弃,男方生前的个人财产全部由男方的子女继承。且在协议中,女方又自愿放弃男方去世后相关补助或其他财产的继承权(包括抚恤金等财产)。
男方去世后,女方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继承男方的遗产和抚恤金等相关财产继承权。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中的案涉财产协议系由男方和女方共同签字确认,并有两名见证人签字见证,应系在平等自愿的前提下夫妻两人经协商一致达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