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娟律师,只办理婚姻家事案件的杭州律师,浙江六律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
TL:13757121201
V:hunyin66
男方婚内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转让时注册资本未实缴。后第三方向公司主张转让股权钱的债务,新股东要求男方承担。男方认为债务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要求女方一起承担。对于这个问题,法院会怎么判呢?
裁判要旨:
女方并非《股权转让协议书》的当事人,该合同的约定对女方并不发生法律效力,无证据证明女方对男方与新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事宜知情,男方亦未因该股权转让行为获利并将所获利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故男方因股权转让所负债务不属于其与女方的夫妻共同债务。

案情:
A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27日,男方原系该公司唯一股东、法定代表人。
2023年8月20日,男方将其持有的A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新股东,由于甲方尚未实际出资,该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0元。
TL:13757121201
男方婚内将股权转让给第三方,转让时注册资本未实缴。后第三方向公司主张转让股权钱的债务,新股东要求男方承担。男方认为债务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要求女方一起承担。对于这个问题,法院会怎么判呢?
裁判要旨:
女方并非《股权转让协议书》的当事人,该合同的约定对女方并不发生法律效力,无证据证明女方对男方与新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事宜知情,男方亦未因该股权转让行为获利并将所获利益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故男方因股权转让所负债务不属于其与女方的夫妻共同债务。
案情:
A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27日,男方原系该公司唯一股东、法定代表人。
2023年8月20日,男方将其持有的A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新股东,由于甲方尚未实际出资,该次股权转让的价格为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