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娟律师,只办理婚姻家事案件的杭州律师,浙江六律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
TL:13757121201
V:hunyin66
如果你在国外结婚,后来想回国离婚,却不清楚该怎么操作,或者已经在国外办理了离婚手续,但不确定国内是否承认,这些问题李晓娟律师今天就来为你解答,帮你理清在国内办理涉外离婚的几个关键点!

首先,你需要了解管辖法院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有四种情况:
1.如果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2.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管辖权属于被告常住地的法院;
3.如果双方没有常住地,法院管辖则由原告提起诉讼时的居住地来决定;
4.如果一方在国外,一方在国内,国内一方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辖权,或者如果国内一方提起诉讼,法院也有管辖权。
接下来,如果你想在国内离婚,通常是由有离婚意向的一方提出诉讼。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由一方发起离婚诉讼。但如果另一方不愿意配合,那就只能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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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在国外结婚,后来想回国离婚,却不清楚该怎么操作,或者已经在国外办理了离婚手续,但不确定国内是否承认,这些问题李晓娟律师今天就来为你解答,帮你理清在国内办理涉外离婚的几个关键点!
首先,你需要了解管辖法院的问题。根据《民事诉讼法》,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有四种情况:
1.如果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辖权;
2.如果夫妻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管辖权属于被告常住地的法院;
3.如果双方没有常住地,法院管辖则由原告提起诉讼时的居住地来决定;
4.如果一方在国外,一方在国内,国内一方住所地的法院有管辖权,或者如果国内一方提起诉讼,法院也有管辖权。
接下来,如果你想在国内离婚,通常是由有离婚意向的一方提出诉讼。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由一方发起离婚诉讼。但如果另一方不愿意配合,那就只能由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