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娟律师,只办理婚姻家事案件的杭州律师,浙江六律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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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hunyin66
有位男当事人咨询,保险的现金价值在离婚时比较高了,我可以拿走这部分钱吗?这部分钱是不是一定属于我?

那么今天李晓娟律师就讲讲关于保险现金价值的问题。
关于保险的现金价值,离婚时夫妻一方是否可以拿走,关键在于几个因素,其中最主要的因素在于这笔现金价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婚姻存续期间共同支付保费或保单增值的情况下保险的现金价值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这部分现金价值是在婚姻存续期间逐渐积累的,那么它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就需要进行分割。
但是,如果这份保单是在婚前购买的,并且在婚后没有增加任何保费或没有发生增值,那么这笔现金价值通常被认为是婚前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
如果保险的现金价值是婚后积累的,那么法院会根据财产分割的公平原则,考虑双方的贡献、经济状况等因素来决定如何分配这部分现金价值,而不是由一方全部拿走。
有位男当事人咨询,保险的现金价值在离婚时比较高了,我可以拿走这部分钱吗?这部分钱是不是一定属于我?
那么今天李晓娟律师就讲讲关于保险现金价值的问题。
关于保险的现金价值,离婚时夫妻一方是否可以拿走,关键在于几个因素,其中最主要的因素在于这笔现金价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婚姻存续期间共同支付保费或保单增值的情况下保险的现金价值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这部分现金价值是在婚姻存续期间逐渐积累的,那么它属于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就需要进行分割。
但是,如果这份保单是在婚前购买的,并且在婚后没有增加任何保费或没有发生增值,那么这笔现金价值通常被认为是婚前个人财产,不需要分割。
如果保险的现金价值是婚后积累的,那么法院会根据财产分割的公平原则,考虑双方的贡献、经济状况等因素来决定如何分配这部分现金价值,而不是由一方全部拿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