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娟律师,只办理婚姻家事案件的杭州律师,浙江六律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部主任。
TL:13757121201
V:hunyin66
【案情简介】
原告朱女士与被告诸葛先生于2008年在杭州市西湖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尚未成年)。婚后,被告因工作原因自2014年起长期在瑞典出差,双方长期分居,感情逐渐淡漠。2020年全球口罩问题爆发后,被告滞留国外无法回国,夫妻关系彻底破裂,原告遂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主张婚生女由双方共同抚养。

本案属于涉外离婚案件,因被告在国外,法院采用网络视频开庭方式审理,法官及原告代理律师李晓娟在法庭现场,被告通过线上方式参与庭审。
【调解过程】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在李晓娟律师的专业协助下,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被告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婚生女由双方轮流抚养(具体交接方式自行协商),抚养期间的费用由抚养方自行承担;
三、案件受理费300元(调解减半为1
【案情简介】
原告朱女士与被告诸葛先生于2008年在杭州市西湖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女(尚未成年)。婚后,被告因工作原因自2014年起长期在瑞典出差,双方长期分居,感情逐渐淡漠。2020年全球口罩问题爆发后,被告滞留国外无法回国,夫妻关系彻底破裂,原告遂向法院起诉离婚,并主张婚生女由双方共同抚养。
本案属于涉外离婚案件,因被告在国外,法院采用网络视频开庭方式审理,法官及原告代理律师李晓娟在法庭现场,被告通过线上方式参与庭审。
【调解过程】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在李晓娟律师的专业协助下,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被告自愿解除婚姻关系;
二、婚生女由双方轮流抚养(具体交接方式自行协商),抚养期间的费用由抚养方自行承担;
三、案件受理费300元(调解减半为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