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定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定安县农村土地承包“三过”问题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03-10 15:24阅读: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近期,中央巡视组在我省视察工作中,明确要求我省要进一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三过”(承包期过长、承包面积过大、承包金过低)问题清理工作,维护好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三过”问题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11]113号文)精神,为了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规范流转行为,认真做好我县农村土地承包“三过”问题的清理工作,县政府制定了《定安县农村土地承包“三过”问题清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联系单位:定安县农业局;联系人:李召雄
联系电话:63832891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定安县农村土地承包“三过”问题 清理工作方案
为积极稳妥解决我县农村土地承包过程中期限过长、面积过大、租金过低的“三过”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清理农村土地承包“三过”问题,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农村土地资源使用效益,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力争完成“三过”问题清理整顿宗数占需清理整顿宗数的98%以上,解决遗留问题95%以上。
二、清理范围
重点对2001年—2010年期间的农村土地承包“三过”问题进行清理整顿,统筹兼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规范,稳妥推进。“三过”问题敏感度高,具有“牵一动十”的高度关联性,处理不好易引发新的矛盾。要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保证农业生产正常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三过”问题清理工作。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镇要根据当地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找准切入点,依法依规处理好“三过”问题。期限过长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面积过大的要根据开发程度和结合合同履行情况处理,地价过低的要根据县2002年公布的农村土地流转指导价格,组织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处理。
近期,中央巡视组在我省视察工作中,明确要求我省要进一步开展农村土地承包“三过”(承包期过长、承包面积过大、承包金过低)问题清理工作,维护好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和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村土地承包“三过”问题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11]113号文)精神,为了切实加强我县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和规范流转行为,认真做好我县农村土地承包“三过”问题的清理工作,县政府制定了《定安县农村土地承包“三过”问题清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联系单位:定安县农业局;联系人:李召雄
联系电话:63832891
二○一一年六月十六日
定安县农村土地承包“三过”问题 清理工作方案
为积极稳妥解决我县农村土地承包过程中期限过长、面积过大、租金过低的“三过”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适应国际旅游岛建设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清理农村土地承包“三过”问题,规范农村土地流转,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结构,提高农村土地资源使用效益,维护农民权益,促进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力争完成“三过”问题清理整顿宗数占需清理整顿宗数的98%以上,解决遗留问题95%以上。
二、清理范围
重点对2001年—2010年期间的农村土地承包“三过”问题进行清理整顿,统筹兼顾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规范,稳妥推进。“三过”问题敏感度高,具有“牵一动十”的高度关联性,处理不好易引发新的矛盾。要严格执行《农村土地承包法》、《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保证农业生产正常的前提下,积极稳妥开展“三过”问题清理工作。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各镇要根据当地实际,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找准切入点,依法依规处理好“三过”问题。期限过长的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理,面积过大的要根据开发程度和结合合同履行情况处理,地价过低的要根据县2002年公布的农村土地流转指导价格,组织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