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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该钱铸造于北宋,依据是南宋初年(1149)成书的洪遵《泉志》引录成书于北宋绍圣年间(10941098的李孝美《历代钱谱》的一段文字:“此钱寸五分,重十五铢,其文真书,曰‘大朝金合’,肉好背面皆有周郭”;
一说该钱应读作“大金朝合”,属于金国铸币。
一说该钱是蒙古汗国改称元以前称“大朝”时所铸。
第一种说法所依据的南宋洪遵《泉志》引录北宋李孝美《历代钱谱》的一段文字,很可能是后人所羼入;第二种说法则更值得商榷,至少“朝合”无法解释,再者读作“大朝金合”有“大朝通宝”钱可以参证;第三种说法也未必正确。其实,“元”就有“大”义——《汉书·哀帝纪》:“夫基事之元命,必与天下自新。”颜师古注:“元,大也。”——因此,“元朝”也就是“大朝”——“元朝”、“大朝”都不过是Yeke Mongghol Ulus的汉文简译——而“大元”则是继“大蒙古国”和“大朝”而起的汉文国号,蒙古王朝的真正国号仍是Yeke Mongghol Ulus
至于有人说“辽金时人也曾自称‘大朝”。这是因为“大朝”本指居于正统的朝廷,所以不唯辽、金人,唐人也自称“大朝”,如唐·郑谷《寄边上从事》诗:“高垒观诸寨,全师护大朝。”这与把“大朝”作为国号来称呼完全是两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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