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便车”问题(free-rider problem)
2016-08-19 08:57阅读:
对于专业知识的巩固与自我学习。何为“搭便车”。字面意思:捎带脚(口语化)、便于自己获利、对于价值的享有。那么在国际政治理论中是如何诠释“搭便车”这一专业词汇的呢?
国际合作所能带来的收益经常具有公共物品(public
goods)的性质。在公共理论选择中,同时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物品被称做公共物品。所谓非排他性,是指一种物品一旦被生产出来,可以同时供一个以上的个人联合消费,无论个人是否对这种物品支付了价格,要排除他人消费这种公共物品是不可能的或很困难的。非竞争性是指一个人对公共物品的消费不减少或不影响其他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
公共物品的生产特点和私人物品的生产特点不同(曼瑟尔.奥尔森所阐述的“集体行动的逻辑”揭示了这个特点)。在此之前的多数经济学家和政治学家都或明或暗地认为,如同单独的个人为他们的个人利益而行事那样,由个人组成的集团也为这些个人在集团中的共同利益而行事。奥尔森在对集体行动进行分析后发现,这种论断从根本上说是错误的。他指出,如果由于某个个人的活动,整个集团的状况有所改善,我们就可以假定个人付出的成本与集团获得的收益是等价的,但是付出成本的个人只能获得其行动收益的一个较小份额。在一个集团范围内,集团收益是公共的,也就是公共物品,集团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能共同的分享它,而不管它是否为之付出了成本。因为阻止集团的其他任何成员使用公共物品是困难的,所以从这种物品中受益的人都具有避免为其承担成本即付费的动机,这就是公共物品生产中的“搭便车”问题(free-rider
problem)。集团收益的这种性质促使集团的每个成员都想“搭便车”而坐享其成,其结果便是没有一个集团成员愿意提供公共物品。
个人认为,曼瑟尔.奥尔森所阐述的“集体行动的逻辑”才是对“搭便车”理论的最公正、客观的阐述,同时具有公平性。国际合作经常为“搭便车”的问题所困扰,特别是当国际合作涉及多个行为主体时。作为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主体,国家在从事国际合作时往往具有“搭便车”动机。国际案例:如,治理国际水域(波斯湾或多瑙河)能够给周边所有国家带来好处,因为每个国家都期待拥有清洁的水域,但是如果每个国家都等待别的国家行动,而不愿意自己承担相应的成本,那么这片国际水域就永远得不到治理。如,二战爆发前,英、法、苏、美都意识到纳粹德国的重大威胁,但都不愿意挑头承担遏制德国的成本,甚至还想从中获取其他利润。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这种思维意识体现的尤为明显。在战前无法形成有效的国际合作,最终导致二战的全面爆发。
(ps:本文将根据“搭便车”理论,对国有企业改革及当今社会问题进一步作浅显分析(文章中部分理论知识摘自《国际政治学概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