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通宝第四式(满文式)第五式(满汉文式)版别分类(转) 2014-06-14 20:16阅读: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3536817403 顺治四式又名顺治“满文”式,顺治十四年(1657年)中央责令各省、镇钱局停铸各类顺治旧钱,由户部宝泉局和工部宝源局开铸“新钱”即顺治通宝背满文“宝泉”、“宝源”钱,每文增至一钱四分,且铜制金黄径大精美,俗称大制钱。此次改制完全脱离了明代体系而确立了清代制钱风格,完成了从型制上仿造明代制钱到铸造真正意义上的清代钱币的转化过程,在整个中国钱币史上也具有划时代的历史意义! 顺治满文式虽然只有户部、工部二局铸造,但铸造量非常大。所需的铜主要来自明代以及顺治旧式钱回炉改铸,所以在存世的顺治钱中背“宝泉”、“宝源”顺治最多。 顺治五式又名顺治“满汉文”式,顺治十七年(1660年)户部提准十四个地方局按照顺治四式的规格从新开铸新钱,其背文由本省满文局称和汉文局称组成、故名“满汉文式。分别有满汉文:同、福、宁、东、江、宣、原、蓟、昌、河、临、浙、陕、密字,其中福建省的“福”字和密云局的“密”字未见实物。 顺治十四年,户部泉局改铸背满文“宝泉”新钱。制作精美,直径一般在2.7厘米以上,且存世量很大。面文版式较统一,后来各局铸造的满汉文顺治中有蓟、宣、同、临、陕等局应用了该类标准面文。此外宝泉局曾试铸过折二钱大钱,直径达到3.3厘米,俗称宝泉折二,甚为珍罕。 您现在的位置是: 大样 顺治背宝泉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