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年前我公司依法市场价获得使用权的土地,今天被太白县政府以白菜价,强行给了高速公路永久占用,这是何作为?太白县城土地现时市场价格多少,太白县政府清清楚楚,却乱作为剥夺和侵害我们公司应有的合法利益及权利,是我公司成为国企高速路建设中最大的受害者,让人愕然、惊然、失然……..
根据《陕西省太白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4)太执字第22—3号》:“宝鸡市华裔工贸有限公司,以第二次拍卖保留价18.55元/平方米,接受该宗地中2608.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抵偿其全部债权及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48384元。”
债务人太白县水产站,将该宗土地——闲置的三个鱼池,从紧靠村民所有耕地,自南往北留下2608.3平方米闲置鱼池土地,又紧挨我获得使用土地最北边,依次向北建起五层办公楼等等。这宗土地证所列鱼池使用土地,早已发生实质的改变,但至今这宗土地的使用证,包括抵债我公司的2608.3平方米在内,还是原水产站养殖用地的土地使用证,至今未曾变改。
法院依法裁决转让土地使用权,一并向土地局今天的自然资源局发了协办函件。我一直没有向土地局申办土地证,是期待这块土地被政府规划占用,再完善手续。期间,红星村私自占有我有使用权的这宗土地,并自作主张建起了所谓的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