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ACAC”成员单位射箭运动员注册登记
1、成员单位拟申请注册登记的运动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1 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1.2 了解并自愿遵守“ACAC”相关规定及各项射箭竞赛规则;
1.3 与“ACAC”成员单位达成约定,并通过该单位上报“ACAC”办公室,完成运动员注册登记程序。
2、只有“ACAC”成员单位可向“ACAC”办公室申请注册登记运动员,注册登记时须按人民币30元/位/次缴纳运动员注册信息维护费。
3、申请运动员注册登记须由成员单位按“ACAC”标准格式如实填写运动员注册登记表(附件二),并盖章后以原件电子扫描方式(附一份表格Word电子文档)上报“ACAC”办公室archerychina@163.com官方电子邮箱,如登记信息准确无误且运动员无重复注册的,将获批准通过,该运动员即成为“ACAC”成员单位注册登记运动员。
4、注册登记成功的“ACAC”成员单位运动员,将获得8位数的运动员注册登记号,(其身份证(外籍须护照)号码后5位加上前三位数的成员单位号)。
5、申报运动员注册登记的成员单位为其归属单位。
6、运动员注册登记时间及有效期:
6.1 “ACAC”在每赛季中(除赛事举办期间)随时接受成员单位注册运动员新增、变更、注销登记;
6.2 “ACAC”成员单位运动员每次注册登记有效期为一赛季,该赛季内运动员不能擅自变更归属单位或注销登记,如需变更或注销,须经注册所属成员单位书面同意并报“ACAC”办公室进行变更或注销登记,变更或注销登记时须按人民币300元/位/次缴纳运动员变更、注销信息维护费。
6.3 运动员注册后在有效期内,只能代表所属成员单位参加“ACAC”的分站积分赛,如发现注册运动员未进行变更申请而代表非归属成员单位参赛的,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同一成员单位或运动员重复出现该情况的,将对其进行禁赛等相关追加处罚。
6.4 各成员单位参加“ACAC”的赛事,运动员的报名情况须与注册登记情况相符,如有不符的,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同一成员单位或运动员重复出现该情况的,将对其进行禁赛等相关追加处罚。
6.5 未进行注
1、成员单位拟申请注册登记的运动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1 具备独立民事行为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1.2 了解并自愿遵守“ACAC”相关规定及各项射箭竞赛规则;
1.3 与“ACAC”成员单位达成约定,并通过该单位上报“ACAC”办公室,完成运动员注册登记程序。
2、只有“ACAC”成员单位可向“ACAC”办公室申请注册登记运动员,注册登记时须按人民币30元/位/次缴纳运动员注册信息维护费。
3、申请运动员注册登记须由成员单位按“ACAC”标准格式如实填写运动员注册登记表(附件二),并盖章后以原件电子扫描方式(附一份表格Word电子文档)上报“ACAC”办公室archerychina@163.com官方电子邮箱,如登记信息准确无误且运动员无重复注册的,将获批准通过,该运动员即成为“ACAC”成员单位注册登记运动员。
4、注册登记成功的“ACAC”成员单位运动员,将获得8位数的运动员注册登记号,(其身份证(外籍须护照)号码后5位加上前三位数的成员单位号)。
5、申报运动员注册登记的成员单位为其归属单位。
6、运动员注册登记时间及有效期:
6.1 “ACAC”在每赛季中(除赛事举办期间)随时接受成员单位注册运动员新增、变更、注销登记;
6.2 “ACAC”成员单位运动员每次注册登记有效期为一赛季,该赛季内运动员不能擅自变更归属单位或注销登记,如需变更或注销,须经注册所属成员单位书面同意并报“ACAC”办公室进行变更或注销登记,变更或注销登记时须按人民币300元/位/次缴纳运动员变更、注销信息维护费。
6.3 运动员注册后在有效期内,只能代表所属成员单位参加“ACAC”的分站积分赛,如发现注册运动员未进行变更申请而代表非归属成员单位参赛的,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同一成员单位或运动员重复出现该情况的,将对其进行禁赛等相关追加处罚。
6.4 各成员单位参加“ACAC”的赛事,运动员的报名情况须与注册登记情况相符,如有不符的,将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同一成员单位或运动员重复出现该情况的,将对其进行禁赛等相关追加处罚。
6.5 未进行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