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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位学习和下位学习作为奥苏贝尔知识学习分类的两大方式,在教师招聘考试教育心理学块属于重点,并且该知识点抽象难懂,难以区分。主要的考查形式为客观题。今天我们就一起来学习一下上下位学习的区分形式。
奥苏贝尔认为学生能否习得新信息,主要取决于他们认知结构中已有的有关观念。根据新旧观念的概括水平及其联系方式的不同,提出三种同化方式:上位学习、下位学习和并列组合学习。
一、上位学习
上位学习又称为总括学习,是指新概念、新命题具有较广的包容面或较高的概括水平,这时,新知识通过把一系列已有观念包含于其下而获得意义,新学习的内容便与学生认知结构中已有观念产生了一种上位关系。例如,掌握了苹果、葡萄等概念,再学习“水果”这个上位概念,属于上位学习。
二、下位学习
下位学习又称为类属学习,指将概括程度或包容范围较低的新概念或命题,归属到认知结构中原有的概括程度或包容范围较高的适当概念或命题之下,从而获得新概念或新命题的意义。例如,学生学习了“金属”的概念,知道了什么是金属,而后学习铁、铜的知识,把“铁、铜”同化到“金属”的概念之下,就属于一种下位学习。
当然,下位学习里又分成派生类属和相关类属。
派生类属指的是:要学习的新概念或命题整合到认知结构的适当观念中,新观念只对原有观念起支持或证实作用,新旧观念相互作用,结果新观念获得意义,而认知结构中的原有观念不发生实质性变化。例如,学生在学习正方形、长方形、正三角形时已经形成了轴对称图形概念。在学习圆时,“圆也是轴对称图形”这一命题纳入或归属于原有轴对称图形概念,新的命题很快获得意义,学生立即能够发现圆具有轴对称图形的一切特征。这一新的命题被整合到原有认知结构中,学生理解了新命题(新命题获得了意义)。新命题对原有的观念只起证实作用,完全可以从原有的观念中派生出来。
相
奥苏贝尔认为学生能否习得新信息,主要取决于他们认知结构中已有的有关观念。根据新旧观念的概括水平及其联系方式的不同,提出三种同化方式:上位学习、下位学习和并列组合学习。
一、上位学习
上位学习又称为总括学习,是指新概念、新命题具有较广的包容面或较高的概括水平,这时,新知识通过把一系列已有观念包含于其下而获得意义,新学习的内容便与学生认知结构中已有观念产生了一种上位关系。例如,掌握了苹果、葡萄等概念,再学习“水果”这个上位概念,属于上位学习。
二、下位学习
下位学习又称为类属学习,指将概括程度或包容范围较低的新概念或命题,归属到认知结构中原有的概括程度或包容范围较高的适当概念或命题之下,从而获得新概念或新命题的意义。例如,学生学习了“金属”的概念,知道了什么是金属,而后学习铁、铜的知识,把“铁、铜”同化到“金属”的概念之下,就属于一种下位学习。
当然,下位学习里又分成派生类属和相关类属。
派生类属指的是:要学习的新概念或命题整合到认知结构的适当观念中,新观念只对原有观念起支持或证实作用,新旧观念相互作用,结果新观念获得意义,而认知结构中的原有观念不发生实质性变化。例如,学生在学习正方形、长方形、正三角形时已经形成了轴对称图形概念。在学习圆时,“圆也是轴对称图形”这一命题纳入或归属于原有轴对称图形概念,新的命题很快获得意义,学生立即能够发现圆具有轴对称图形的一切特征。这一新的命题被整合到原有认知结构中,学生理解了新命题(新命题获得了意义)。新命题对原有的观念只起证实作用,完全可以从原有的观念中派生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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