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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国军一个错误电话

2024-12-09 19:20阅读:
李国军一个错误电话 2005815日上午10时许,河北省承德市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刑侦大队长李国军,给《河北法制报》记者刘文韬打电话,声称关亚丽给记者4000元求人办事的钱。
记者问:“关亚丽是对你口头说的呢?还是写的文字证明?”
李国军答:“都没有。我们是怀疑。”
记者问:“你们是靠证据办案呢?还是靠怀疑办案呢?”
李国军答:“我们是想让你来一趟围场,你来了,我们该怎么接待,还是怎么接待。”
记者问:
“如果你有证据,我会理所应当,配合你们办案。可是,我现在邯郸采访,你现在是主观想象,无证据瞎猜,你这是在违法违纪。你知道吗?”
李国军无语。
后来,记者经过与关亚丽居士本人核实,关亚丽证明:不认识冯希贤,没有为法盲、缠访户冯希贤求记者登过报纸,没有给过记者刘文韬4000元,气得大骂李国军、袁振清是“两个缺德玩意儿”——伪造假证。
总之,李国军给记者打了一个电话,存在以下三个错误问题。
第一个错误是,冒充关亚丽居士的名义,谎称关亚丽给记者4000元。
第二个错误是,无证据办案,无客观事实,无主观动机,主观武断。
第三个错误是,刑事介入民事。因为,求人办事自古至今,都是民事行为,没有听说谁把民事求人办点事,当成刑事大案要案来办的——李国军违反最高检、公安部禁止“民事变刑事、刑事介入民事”的明文规定。
李国军一个错误电话,是造成冤假错案发生、石家庄省报记者投诉的主要原因。
李国军对案件把关不严,混淆民事与刑事的区别,不能从严治警,不能及时制止下属、中队长袁振清违法违规办理冤假错案,严重失职,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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