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冯希贤被强奸——冯希贤自称被一位村支书强奸,围场县公安局不立案。
围场县公安局答复:没有接到冯希贤被强奸的报警情况(无冯希贤本人表态)。
(二) 副局长、刑侦大队长李国军,中队长袁振清,2005年8月15日打电话称关亚丽居士给记者刘文韬4000元。
关亚丽居士答复:我没有给过记者刘文韬4000元。李国军、袁振清这两个缺德玩意儿,是冒充我的名义,谎称我给过记者4000元。
(三) 李国军、袁振清2005年8月21日陷害、伪造记者刘文韬要为冯希贤“打官司”。
记者刘文韬答复:拒绝刊登冯希贤自称被一位村支书强奸,因为没有公安局调查结论,没有检察院逮捕证,没有法院判决,不能证明老妇冯希贤被强奸,按照报社规定,不能登报。打官司是法院的事,非新闻业务,与报社无关。
(四)围场县公安局称刘文韬不具备记者身份。
刘文韬答复:出示记者证、报社采访介绍信、报社(盖章)收据、2004年在《河北法制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