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公安局称“记者自愿替关亚丽垫付4000元”纯属胡说八道
2025-02-16 10:40阅读:
围场县公安局在2025年初,答复承德12345市长热线时称:“为了维护本人的尊严,记者刘文韬自愿替关亚丽垫付4000元给冯希贤”,与事实严重不符,纯属胡说八道。
记者刘文韬反驳意见:
(1)副局长、刑侦大队长李国军,一没有关亚丽口头证明、二没有关亚丽文字证据,2005年
8月15日打电话冒充关亚丽的名义,谎称关亚丽给记者刘文韬4000元。记者批评李国军无证据
办案,违法违纪,拒绝去围场。证明记者不是“自愿”的。
(2)
李国军、袁振清2005年8月20日、21日,利用手铐、脚镣+饥饿、威胁的手段,主观武断,滥用职权,开走记者价值10万元的桑塔纳2000轿车(刚加满油,准备去沧州采访),到围场黑记者刘文韬4000元,属于“冤假错案”。
pan >在刑警队,不转账,不让走。证明记者不是“自愿”的。
(3)
袁振清不让等在门口的关亚丽、李国良夫妇,为记者鸣冤,如果敢进去的话,就威胁“刑拘”关亚丽。关亚丽亲自看见记者戴手铐。证明记者刘文韬不是“自愿的。
(4)
袁振清不让记者刘文韬向围场县法院借4000元,非让记者从石家庄市给邢小新个人工商银行卡(非公账号)转账4000元。不给《收据》,不盖围场县公安局(单位)公章。证明记者不是“自愿”的。
(5)
记者刘文韬与冯希贤、关亚丽,没有金钱来往。不存在所谓的什么记者“自愿替关亚丽垫付4000元给冯希贤”的荒唐假设——“为了维护本人的尊严”更是围场县公安局在自欺欺人。
再次要求:围场县公安局为记者刘文韬补办4000元《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