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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县公安局“主观武断”害人不浅

2025-02-28 17:52阅读:
围场县公安局“主观武断”害人不浅
在陷害记者刘文韬过程中,围场县公安局不能靠证据说话,主观武断是“冤假错案”发生的主要原因。
(一) 围场县公安局“主观武断”错误之一是:2025年初,在12345承德市长热线答复时称:“为了本人的尊严,记者刘文韬自愿替关亚丽垫付4000元给冯希贤”。
(1) 这是被告、围场县公安局,单方面“主观武断”陷害记者的胡乱说辞。不能代表记者刘文韬的本人立场。记者刘文韬,不是自愿。实际情况是围场县公安局李国军、袁振清,黑了记者刘文韬4000元。
(2) 围场县公安局不能提供
,关亚丽要求记者垫付4000元的请求证明。
(3) 记者刘文韬与关亚丽、冯希贤,没有金钱来往,不存在“替关亚丽垫付4000元给冯希贤的假设”。
(二) 围场县公安局“主观武断”错误之二是:把记者刘文韬2004915日拒绝刊登冯希贤,自称被一位村支书强奸,要求登报,向村支书索赔,2005821日伪造成记者要为冯希贤“打官司”。
(1) 这是被告、围场县公安局“主观武断”陷害记者的客观事实。因为围场县公安局造假,有漏洞:记者不是法官,没有打官司的职权。非新闻业务,与报社无关。
(2) 围场县公安局不能提供所谓的什么“打官司“的人证、物证、客观事实和主观动机。
由于围场县公安局主观武断,违法乱纪,制造“冤假错案”,导致记者解聘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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