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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县公安局违反最高检、公安部禁止“民事变刑事”的规定

2026-01-31 20:50阅读:
围场县公安局违反最高检、公安部禁止“民事变刑事”的规定 围场县公安局违反最高检、公安部禁止“民事变刑事”的规定。
2004年9月15日,法盲、缠访户冯希贤,自称求人办事,要求登报,向村支书索赔。求人办事是民事,不是刑事。
冯希贤自称通过关亚丽认识记者,关亚丽否认:不认识冯希贤。
2005年8月21日,冯希贤通过李海燕,勾结围场县公安局中队长袁振清、副局长李国军,把记者拒绝登报,陷害成记者“招摇撞骗”。
记者不认识冯希贤。
记者与冯希贤、关亚丽,都没有金钱来往。
围场县公安局黑记者4000元。
围场县公安局违反最高检、公安部禁止“民事变刑事”的规定

围场县公安局违反最高检、公安部禁止“民事变刑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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