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场县公安局违反最高检、公安部禁止“民事变刑事”的规定 2026-01-31 20:50阅读: http://blog.sina.cn/dpool/blog/u/3672678943 围场县公安局违反最高检、公安部禁止“民事变刑事”的规定。 2004年9月15日,法盲、缠访户冯希贤,自称求人办事,要求登报,向村支书索赔。求人办事是民事,不是刑事。 冯希贤自称通过关亚丽认识记者,关亚丽否认:不认识冯希贤。 2005年8月21日,冯希贤通过李海燕,勾结围场县公安局中队长袁振清、副局长李国军,把记者拒绝登报,陷害成记者“招摇撞骗”。 记者不认识冯希贤。 记者与冯希贤、关亚丽,都没有金钱来往。 围场县公安局黑记者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