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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场县公安局主要错误

2026-03-04 20:07阅读:
围场县公安局主要错误
围场县公安局主要错误
1、围场县公安局河东派出所所长巩志宏2004915日不予立案,建议冯希贤起诉,是正确的。客观事实:冯希贤没有强奸证明,记者刘文韬拒绝登报。
2围场县公安局李国军、袁振清,一年之后,也就是2005821日违反最高检、公安部禁止“民事变刑事、刑事介入民事”的文件规定,介入法盲、缠访户冯希贤求人办事,要求登报,向村支书索赔,是错误的。因为求人办事,是民事,不是刑事问题。
3、围场县公安局袁振清称,冯希贤通过关亚丽认识刘文韬,不属实。关亚丽始终没有向刘文韬介绍过陌生老妇冯希贤。
4围场县公安局袁振清称,记者要为陌生老妇冯希贤“打官司”不属实。因为打官司是法院的事,非新闻业务,与报社无关。
5围场县公安局李国军、袁振清怀疑关亚丽给刘文韬4000元,不属实。关亚丽自愿证明:没有给冯希贤登过
报纸,没有给过刘文韬4000元。围场县公安局暴力取证、逼迫假证、陷害记者,违法。
6、围场县公安局袁振清黑记者4000元,开走记者价值10万元轿车,动用手铐、脚镣,给邢小新私人转账,要挟记者签字,否则,不让离开,都属实。
7、围场县公安局称,记者自愿替关亚丽垫付4000元给冯希贤,不属实。
8、围场县公安局称,记者自愿退给冯希贤4000元,不属实。记者与冯希贤不认识,与关亚丽、冯希贤没有金钱来往。
举报人:中国作家、石家庄记者、退役军人刘文韬13513214103
202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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