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海淀区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1-04-05 19:17阅读:
关于做好2021年海淀区高中体育与健康
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中学: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工作的通知》(京教体艺〔2021〕5号)要求,2021年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恢复继续由各区统一组织实施。为做好2021年海淀区高中体育与健康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体育学考”)各项组织管理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我区决定于2021年4月10日-15日进行高中体育学考,4月22日(周四)进行缓补考,考试地点:北京市第四十七中学。
一、组织机构
区教委成立高中体育学考领导小组,下设考务办公室
领导小组组长:尹丽君
区委教工委书记
王 方
区教委主任、区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副 组
长:吴
谨
区教委副主任
李
航
区委教工委副书记
史怀远
区教委副主任
罗 滨
区教师进修学校校长
成
员:王宏斌
区教委体育和健康教育科科长
刘 芳
区中小学体育运动促进中心主任
胡 健
区教育招生和考试中心主任
唐建东
区教委基础教育二科科长
杨 斌
区教委安全保卫科科长
李长富
区教育卫生保健中心主任
谷振旺
区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中心主任
田 俊
北京市第四十七中学校长
孙金葵
北京市第四十七中学执行校长
考务办公室主任: 王宏斌
区教委体育和健康教育科科长
刘 芳
区中小学体育运动促进中心主任
王树明
区教育招生和考试中心副主任
赵杰志 区教师进修学校副校长
成
员:张玉合
区教委体育和健康教育科
刘 郁
区教委基础教育二科
赵为景 区教委安全保卫科
李卫东
区中小学体育运动促进中心
冯春发 区教育招生和考试中心
胡永恒 区教师进修学校
刘红梅 区教师进修学校
方新林 区教育卫生保健中心
陈建起
区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中心
王 炯
北京市第四十七中学
(邀请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教工委区教委纪检监察组监督整个考试工作)
二、职责分工
(一)体育和健康教育科
负责高中体育学考全面工作;制定高中体育学考工作方案(含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下发高中体育学考相关文件通知;协调解决有关考务问题并处理考试中发生的突发事件;负责发布与解除考试期间出现空气重污染预警等不良天气的通知;负责选调考务人员、协调考务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协调其他有关工作。
(二)体育运动促进中心
负责高中体育学考前对有关考务人员的业务指导与培训;负责考务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做好高中体育学考成绩的核准;做好高中体育学考场地布置、租车(含急救车)等事项;预判和处理考试现场内突发事件;负责考生和家长对现场考试投诉和举报的对接工作。
(三)教育招生和考试中心
负责协助体促中心做好高中体育学考现场考试成绩的录入;负责高中体育学考现场考试成绩的汇总、上报及组织复核工作;负责高中体育学考场内考务巡查。
(四)基础教育二科
协助体健科和有关部门做好高中体育学考工作的监督指导工作;协助指导学校做好高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手册的数据录入工作。
(五)安全保卫科
指导体促中心制定高中体育学考安全预案,并协助召开高中体育学考安全协调会;协助体促中心与区公安分局、属地派出所做好对接工作,做好考试期间场内外及周边环境的安保工作。
(六)中小学综合实践教育中心
负责高中体育学考期间考务人员的餐饮、住宿、停车等保障工作;负责保障考生学校车辆的停放。
(七)北京市第四十七中学
负责提供高中体育学考场地、考前学生集结场地及场地维护工作;负责提供考试辅助器材及器材的管理;负责高中体育学考期间对本校师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协助安全保卫科、环境综合治理中心、体促中心做好考场内外的安全保卫和环境检查等工作;协助体促中心做好现场考试疫情防控工作;协助体促中心做好考务员的就餐等后勤保障工作。
(八)教育卫生保健中心
负责协助体促中心做好高中体育学考现场疫情防控工作和医疗卫生急救工作;负责督促校医在高中体育学考现场的保障工作。
(九)教师进修学校
负责高三体育任课教师的专项培训;协助体健科和有关部门做好高中体育学考工作的指导工作。
三、具体要求
(一)强调责任层级落实。各校要成立校长为组长,主管校领导或主管主任牵头,年级组长、班主任、校医、体育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高中体育学考工作小组,负责本校高中体育学考工作,审理学生参加高中体育学考的资格,并做好学生、家长、教师的宣传动员和教育工作。
(二)严肃考场考风考纪。各校加强对学生、带队教师、校医及有关人员考场纪律的教育,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杜绝一切违规、违纪现象的出现。
(三)全面掌握学生状况。各校在组织学生体育锻炼时,要本着对学生安全高度负责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全面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做到既不虚报疾病规避考试,也不隐瞒疾病参加考试。对不适宜参加剧烈活动的学生要建立档案,在相关活动中做出妥善安排。因疾病或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在没有医生诊断认定其身体已完全康复、可以进行体育锻炼之前,坚决不允许参加高中体育学考。
(四)强化安全责任意识。高中体育学考期间,各校要组织好考生队伍,负责本校的交通工具及物品的管理,以及校医的现场保障工作,注意交通安全及考场外的安全,避免出现事故。
(五)严格落实责任制度。严格执行各项工作方案和安全预案,强调各级领导小组第一责任人职责,层级落实责任。对因工作准备不足、审查不严及处置不当,造成影响考场秩序,出现人身伤亡等重大事故问题的行为和个人,启动问题追查问责机制。
今年我区应届高中毕业生13400人,为进一步规范考试程序,强化考试监督机制建设,杜绝出现人为安全问题和事故,成立了体育考试监督检查小组,对高中体育学考工作全程监督,保证考试的“公平、公正、公开”。
请各校高度重视考试工作,积极做好高中体育学考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专人层级负责,做到精心安排,步步落实,确实做到万无一失,圆满完成2021年的高中体育学考工作。
附件:2021年海淀区高中体育学考实施方案
区教委体育和健康教育科
区中小学体育运动促进中心
2021年3月17日
附件
2021年海淀区高中体育学考实施方案
一、考试内容
(一)必选项目
男生:篮球、1000米跑
女生:篮球、800米跑
(二)限选项目
男生:单杠引体向上或掷实心球
女生:一分钟仰卧起坐或掷实心球
二、考试方式
考试为现场考核,在统一时间内,由考务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当场公布考试成绩。考试应在一单元(半天)内完成。因伤、病和考试不合格者,可以申请缓、补考。缓、补考在考试后第二周进行。申请免考的学生,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和学校意见,经考务办公室批准可以免考。其证明材料应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三、考试顺序
引体向上(男生)
1000米跑(男生)
篮球 ←→
或掷实心球
→
仰卧起坐(女生)
800米跑(女生)
四、考试时间
2021年4月10日—15日
五、考试成绩的评定方法
高中体育学考单项成绩的评定采用百分制,总成绩的评定采用等级制。三项考试内容总成绩的等级评价标准为:优秀(255分—300分)、良好(210分—254分)、合格(180分—209分)、不合格(180分以下),单项成绩低于45分者,总成绩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级。
往届生允许参加区县组织的高中体育学考补考,不允许申请免考。如不参加补考,高中体育学考成绩视为不合格。
六、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一)考试规则和操作方法
1.
800米跑和1000米跑
(1)两脚前后开立于起跑线后,脚踏线为犯规。
(2)起跑口令或信号发出前,超越起跑线为犯规。
(3)考生以20人编为一组,按号码排队,在弧形起跑线上起跑,起跑后不分道。在跑步过程中,脚踏进田径场跑道内沿线,推、拉、故意阻挡他人路线以及跑道外有人带跑均属犯规行为。
(4)考生必须跑完全程,按秒表记录的分、秒成绩,不足一秒不予计算。
2.
篮球运球绕标志物后行进间上篮
(1)场地要求:考试必须在长28米、宽15米的篮球场上进行。篮球场的一侧端线作为起点线,起点线前5米设置第一个标志杆,共设置5个(杆高不低于1.2米)。两标志杆底座中心点之间相距3米,标志杆底座中心点与近侧边线之间相距2米。
(2)测试要求:测试者听信号后开始运球行进,从第一个标志杆外侧(与运球手同侧)切入,依次绕过5个标志杆,不得漏绕,每次绕杆时必须换手;绕过最后一个标志杆后继续运球,进入三分线后,进行行进间单手肩上(高手)投篮或行进间单手低手投篮。
(3)发令后开始计时,球至最高点(投篮出手)的瞬间停表;运球过程中无违例现象且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成绩有效:进球;球接触篮圈的上沿;球接触位于篮圈上沿的小方形(黑框)区域。
(4)每位考生有两次机会,取最好成绩,两次成绩无效者,可增加一次考试机会。其他事宜以篮球裁判规则为准。
3. 掷实心球
(1)掷实心球应在一块平整的场地进行,投掷线前不少于20米长。实心球重量为2000克。
(2)考生面对投掷方向,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于投掷线后,双手举球到头上方稍后仰,原地把球掷出,球出手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一步。脚和身体其他部位触及投掷线或投掷线前的地面均为犯规(记一次试掷,不量成绩)。
(3)丈量以投掷线的内沿至实心球落地点后沿垂直距离为成绩,不足1厘米不予计算。
(4)每个考生可试掷三次,以最远的一次计算成绩。三次犯规无成绩者,可再增加一次试掷机会。
4.
单杠引体向上
(1)双手正握杠,直臂悬垂,身体呈静止状态。
(2)两臂向上引体至下腭越过横杠上缘,后恢复直臂悬垂为完成一次,否则不计次数。
(3)双手握杠开始,到双手离杠为考试结束。以中间连续完成的引体次数计取成绩。
(4)每个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5.
一分钟仰卧起坐
(1)身体仰卧在垫上,双手五指交叉贴于头后,双脚放置垫上,两腿屈膝(两膝稍分开),大小腿呈直角。另一人双手压住考生两踝关节处。起坐时,双肘触及两膝为完成一次。仰卧时贴于头后的两手背必须触垫。
(2)仰卧起坐过程中,紧贴头后的手背未触垫、臀部离垫或双肘未触及两膝属犯规动作,不计次数。
(3)以一分钟内完成的次数计取成绩。
(4)考生只有一次考试机会。
(二)考生须知
1.参加体育考试应着运动装、运动鞋或轻便装(鞋)。不得有铁钉、胶钉或塑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