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分为三大类:
(1)成本补偿合同: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CPFF)、成本加激励费用合同(CPIF)和成本加奖励费用合同(CPAF)。
(2)固定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FFP)、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FPIF)、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FP-EPA)
(3)工料合同(T&M)
关于合同风险排序的解释如下:
(1)关于工料合同的位置,确实有不同的理解。个人认为,工料合同是短期的开口合同,所以放在固定价格和成本补偿合同之间更合适。
(2)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FP-EPA)。如果卖方履约要跨越相当长的周期(数年),就应该使用本合同类型。如果买卖方之间要维持多种长期关系,也可以采用这种合同类型。它是一种特殊的总价合同,允许根据条件变化(如通货膨胀、某些特殊商品的成本增加或降低),以事先确定的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最终调整。EPA 条款必须规定用于准确调整最终价格的、可靠的财务指数。
(2)固定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FFP)、总价加激励费用合同(FPIF)、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FP-EPA)
(3)工料合同(T&M)
关于合同风险排序的解释如下:
(1)关于工料合同的位置,确实有不同的理解。个人认为,工料合同是短期的开口合同,所以放在固定价格和成本补偿合同之间更合适。
(2)总价加经济价格调整合同(FP-EPA)。如果卖方履约要跨越相当长的周期(数年),就应该使用本合同类型。如果买卖方之间要维持多种长期关系,也可以采用这种合同类型。它是一种特殊的总价合同,允许根据条件变化(如通货膨胀、某些特殊商品的成本增加或降低),以事先确定的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最终调整。EPA 条款必须规定用于准确调整最终价格的、可靠的财务指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