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西方的性解放和性自由
2014-06-24 09:32阅读:
在性文化方面,西方文化对我们社会的影响可能莫过于性解放和性自由的思潮了。这股思潮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西方社会,到了80年代已逐渐偃旗息鼓,可是从这时开始却逐渐影响中国社会并成为一种“时髦”了。最先接受这种思潮的是一些有文化的年轻人,他们勇于接受新事物,可是又缺乏分析能力,往往把好的和坏的,精华和糟粕一股脑儿,囫囵吞枣地吃下去。这股思潮对中国人的影响很大,可以说直到今天。今天的年轻人受它的影响,一部分中年人也受它的影响,它使中国人的性观念,性行为产生了很多变化。可是另一部分中年人,特别是老年人否定这股思潮,社会的主流文化也排斥这股思潮,人们往往把性解放和性自由等同于性放纵,性滥交,那么,这股思潮究竟是进来的“新鲜空气”还是“蚊子苍蝇”呢?这就要做一些剖析了。
一般来说,西方的性解放和性自由包括以下三个方面内容:
1、破除性神秘感
性解放性自由论者认为:人的身体的一切都是上帝创造的,不必为此而害羞,近年来,美国和欧洲有些国家的男女青年,赤身裸体,一丝不挂地在马路上跑步,就是在这种观念支配下的一种极端行动。同时,他们也认为男女性生活也没有什么神秘,没有什么不可以对人讲的,对性生活要抱坦诚的态度,还要对青少年加强性教育。
2、在男女平等基础上,加强夫妻间性生活的调适
性解放性自由论者认为,夫妻之间对这一类问题不必讳莫如深,要掌握性生理和性心理的知识,相互之间交换意见,提出要求,相互配合,并且要讲求性技巧,使夫妻双方在性生活中能获得
最大的满足。他们把性生活看成是夫妻生活,家庭生活中最重要的内容,如果没有性生活,家庭就是空虚的;如果性生活不协调,家庭生活就是十分不幸的。由于加强了对这方面的研究,根据1982年的一项调查表明,80%的美国已婚妇女都对夫妻性生活表示满意。
3、可以随心所欲地发生性行为
性解放性自由论者有一个观点,就是认为爱情不仅是精神的也应该是肉体的,而肉体是属于自己的,自己愿意和谁发生性关系,任何人都无权干涉,连法律也无权干涉。他们认为,男女之间的性行为不一定要在结婚以后才可以进行,结婚只不过是履行了法律手续而已,在这以前,男女双方只要相爱,就可在一起过性生活,如果通过一个时期的性生活,双方都很满意,那么再铜鼓法律手续把这种关系肯定下来,如果通过同居,双方并不满意,那么就趁早散伙,他们认为这样做可以保证今后正式婚姻和家庭生活的稳定。
在这种思想指导下,目前美国和欧洲一些国家的青年人以至中年人试婚的做法十分盛行,这些国家的青年,婚前性生活相当普遍,而且日益普遍,大多数姑娘在结婚时已不是处女,而丈夫对此也并不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