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复仇》(Revenge)的编剧想必对此十分认同,这部打着《基督山伯爵》旗号借尸还魂的美剧,靠着对冷饭的精耕细作,硬是坚挺地来到了第三季,让之前看低《复仇》的评论家大跌眼镜,所谓存在即合理,毕竟在很多观众眼里,名著效应
腹黑计谋
复杂人性=此剧必追,何况还有跟随女主角每集干掉一个仇家的心理满足感,那可不是什么坐而论道的评论家轻易能理解的。

虽然有原著光环在前,可《复仇》有着鲜明的美式肥皂剧特点,简单到可以用一句简短的“知音体”概括:富家千金阿曼达家中忽遭巨变,四处漂泊成了太妹一枚,数年后化名艾米丽潜回小镇混入仇家的朋友圈,忽然冒出一个不计回报的痴心土豪前来协助,要钱给钱,要武器给武器,而仇人一家则完全蒙在鼓里,大儿子丹尼甚至还看上了前来复仇的女主角……不得不感慨大仲马的才华,几个世纪后原著的架构依然能将观众大爱的元素全都被套在“复仇”的外壳中:罪案剧

虽然有原著光环在前,可《复仇》有着鲜明的美式肥皂剧特点,简单到可以用一句简短的“知音体”概括:富家千金阿曼达家中忽遭巨变,四处漂泊成了太妹一枚,数年后化名艾米丽潜回小镇混入仇家的朋友圈,忽然冒出一个不计回报的痴心土豪前来协助,要钱给钱,要武器给武器,而仇人一家则完全蒙在鼓里,大儿子丹尼甚至还看上了前来复仇的女主角……不得不感慨大仲马的才华,几个世纪后原著的架构依然能将观众大爱的元素全都被套在“复仇”的外壳中:罪案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