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英,男,汉族,1963年12月生,河南禹州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8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学位,教授级高工。
1980.09—1984.07,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专业学习;1984.07—1987.03,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处工作;1987.03—1991.05,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处一室副主任、综合室主任;1991.05—1992.08,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处副处长;1992.08—1994.05,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处处长、党支部书记(1992.08晋升高级工程师);1994.05—1995.05,水利部总工程师助理;1995.05—1995.10,水利部副总工程师;1995.10—1997.05,水利部副总工程师兼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1997.05—1998.09,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兼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其间:1996.09—1997.07参加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8.09—1998.11,水利部总工程师、黄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1998.11—1999.05,水利部总工程师;1999.05—1999.08,黑龙江省水利厅党组书记(1999.06晋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9.08—2001.05,黑龙江省水利厅厅长、党组书记;2001.05—2007.06,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副部长级);2007.06—2011.03,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兼黄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副部长级);2011.03—2015.0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副部长、党组成员;2015.08—2016.09,安徽省委副书记; 2016年9月1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李国英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理省长。2017年1月21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选举李国英为安徽省人民政府省
1980.09—1984.07,华北水利水电学院(现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专业学习;1984.07—1987.03,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处工作;1987.03—1991.05,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处一室副主任、综合室主任;1991.05—1992.08,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处副处长;1992.08—1994.05,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处处长、党支部书记(1992.08晋升高级工程师);1994.05—1995.05,水利部总工程师助理;1995.05—1995.10,水利部副总工程师;1995.10—1997.05,水利部副总工程师兼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1997.05—1998.09,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兼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其间:1996.09—1997.07参加中央党校一年制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1998.09—1998.11,水利部总工程师、黄河水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1998.11—1999.05,水利部总工程师;1999.05—1999.08,黑龙江省水利厅党组书记(1999.06晋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99.08—2001.05,黑龙江省水利厅厅长、党组书记;2001.05—2007.06,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副部长级);2007.06—2011.03,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兼黄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副部长级);2011.03—2015.08,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副部长、党组成员;2015.08—2016.09,安徽省委副书记; 2016年9月1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任命李国英为安徽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代理省长。2017年1月21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选举李国英为安徽省人民政府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