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警察学院学生会干部任用的决定
2015-10-17 09:22阅读:
关于湖南警察学院学生会干部任用的决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推进院学生会发展,通过学生自主报名、各团总支民主推选、公开竞职演讲、投票等程序,经院团委、学工处研究,报院领导审批,决定任命廖哲昕等87名同学为院学生会干部,名单及任职岗位如下:
一、学生会主席团:
廖哲昕(刑技系)任院学生会主席;
夏子豪(管理系)任院学生会常务副主席;
黄 磊(侦查系)任院学生会常务副主席;
林梓欣(刑技系)任院学生会副主席;
李志欣(刑技系)任院学生会副主席;
刘 伟(侦查系)任院学生会副主席;
宾心怡(法律系)任院学生会副主席;
文 凯(侦查系)任院学生会副主席;
江 山(治安系)任院学生会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刘 烨、刘志雄、王煜国、沈志文、姚一鸣、刘 劲、刘
星任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并分别兼任侦查系学生大队、治安系学生大队、刑事科学技术系学生大队、交通管理系学生大队、法律系学生大队、管理系学生大队、信息技术系学生大队的学生分会主席。
二、学生会各部门:
办公室:
刘诗佳(侦查系)任院学生会办公室副主任;
谢 鹏(刑技系)任院学生会办公室副主任;
组织部:
杨 枭(管理系)任院学生会组织部部长;
杨 洁(治安系)任院学生会组织部副部长;
周小丽(法律系)任院学生会组织部副部长;
宣传部:
尹忻瑶(侦查系)任院学生会宣传部部长;
李 照(信息系)任院学生会宣传部副部长;
李卓鑫(交管系)任院学生会宣传部副部长;
文艺部:
黄 瑾(治安系)任院学生会文艺部部长;
唐吉伟(治安系)任院学生会文艺部副部长;
蒋 容(法律系)任
院学生会文艺部副部长;
就业创业部:
高佳姁(侦查系)任院学生会就业创业部部长;
陈 祥(刑技系)任院学生会就业创业部副部长;
黄炯明(治安系)任院学生会就业创业部副部长;
网络信息部:
梁家欣(法律系)任院学生会网络信息部部长;
刘婷婷(法律系)任院学生会网络信息部副部长;
郭子敬(治安系)任院学生会网络信息部副部长;
学习部:
袁 艳(法律系)任院学生会学习部部长;
匡道成(法律系)任院学生会学习部副部长;
周士为(交管系)任院学生会学习部副部长;
劳卫部:
钟 雨(治安系)任院学生会劳卫部部长;
吴 锦(交管系)任院学生会劳卫部副部长;
钟 佳(法律系)任院学生会劳卫部副部长;
军体部:
刘勇波(刑技系)任院学生会军体部部长;
李 刚(治安系)任院学生会军体部副部长;
严 涛(刑技系)任院学生会军体部副部长;
纪检督察部:
屈腾达(治安系)任院学生会纪检督察部部长;
刘灰雨(侦查系)任院学生会纪检督察部副部长;
范 聪(治安系)任院学生会纪检督察部副部长;
女生部:
张智铭(法律系)任院学生会女生部部长;
周粤娟(刑技系)任院学生会女生部副部长;
李媛园(法律系)任院学生会女生部副部长;
心理部:
王誉朵(法律系)任院学生会心理部部长;
戴杨鑫(刑技系)任院学生会心理部副部长;
江梓傲(法律系)任院学生会心理部副部长;
安保部:
童 威(侦查系)任院学生会安保部部长;
徐高翔(侦查系)任院学生会安保部副部长;
张 涛(治安系)任院学生会安保部副部长;
生活部:
尹嘉丽(管理系)任院学生会生活部部长;
申 鑫(治安系)任院学生会生活部副部长;
袁 强(侦查系)任院学生会生活部副部长;
国旗班:
胡 博(侦查系)任院学生会国旗班班长;
罗禹茜(侦查系)任院学生会国旗班副班长;
张梓敬(治安系)任院学生会国旗班副班长;
广播站:
易嘉伟(侦查系)任院学生会广播站站长;
李泽佑(侦查系)任院学生会广播站副站长;
毛艺蓉(治安系)任院学生会广播站副站长;
文工团:
徐 捷(法律系)任院学生会文工团团长;
黄婧雅(侦查系)任院学生会文工团副团长;
全嘉仪(治安系)任院学生会文工团副团长;
警乐团:
余 帆(法律系)任院学生会警乐团团长;
郑佳玲(法律系)任院学生会警乐团副团长;
沈铮焱(侦查系)任院学生会警乐团副团长;
礼仪队:
曾颖祯(治安系)任院学生会礼仪队队长;
刘艺翔(刑技系)任院学生会礼仪队副队长;
周莹婷(侦查系)任院学生会礼仪队副队长。
三、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
主任: 钟 雨(治安系学生大队)
副主任:姜 卓(侦查系学生大队)
洪
立(治安系学生大队)王湘(治安系)、邹星(管理系)、俸自秋(信息安全系)、周莹婷(侦查系)、夏凯(信息技术系)、吴怡(法律系)、程浩(管理系)、刘丹(法律系)、杨毅(法律系)、朱宸毅(交管系)、李建虎(刑技系)、徐诗尧(治安系)、蒋旺锦(侦查系)任院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成员。
共青团湖南警察学院委员会 湖南警察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