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税务会计【031】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
农业银行沈阳辽中支行 周桐 学习笔记
农业银行沈阳辽中支行
| 一、会计处理。 企业向客户授予的额外购买选择权的形式包括销售奖励、客户奖励积分、未来购买商品和折扣券以及续约选择权等。 对于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企业应当评估该项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 【特别提示】 该项选择权不是“忽悠”的,是向客户提供一项实质性权利。 【例4.12】郭老师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明德书店购买图书,请分析不同情形郭老师的购买行为是“忽悠”的还是实质性权利。 解析: 情形一:郭老师和其他客户一样,均享受购书八折优惠,则该项选择权是“忽悠”的。 情形二:郭老师购买自己编写的书,五折优惠;其他客户购买,作折优惠,则该项选择权对于郭老师来说是一项实质性权利,不是“忽悠”的。 如果客户只有在订立了一项合同的前提下才取得了额外购买选择权,并且该客户行使该项选择权购买额外商品时能够享受到超过该地区或该市场中其他同类客户所能享有的折扣,则通常认为该项选择权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 【特别提示】 额外购买选择权属于重大权利的条件:订立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