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实务】@电子烟企业:吃透政策规定,合规计算缴纳消费税
2022年12月19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22年12月19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
| 作者:秦燕 对于电子烟企业来说,即将过去的2022年可谓“强监管”的一年:5月1日,《电子烟管理办法》实施;10月1日,《电子烟》强制性国家标准(GB41700-2022)实施;10月2日,《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的公告》(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3号,以下简称“33号公告”)出台,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自11月1日起执行。 随着监管的不断加强,“合规”已经成为电子烟企业实现长远经营所必须守牢的底线。不过,笔者在实践中发现,部分电子烟企业对于如何准确适用消费税新政还存在困惑,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政策的学习与掌握,以防发生涉税风险。 根据实际业务,判断是否缴纳消费税 根据33号公告,电子烟消费税纳税人是指在我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不过,与传统卷烟消费税纳税人的界定有所不同的是,电子烟消费税纳税人的界定虽然与烟草专卖许可证密切相关,但并非取得了烟草专卖许可证,就属于电子烟消费税纳税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