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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优惠政策】2019年至2024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汇总

2023-04-23 11:33阅读:
所得税优惠政策】2019年至2024年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汇总
2023423 农业银行沈阳分行周桐 综合整理资料
根据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共4 个文件的内容,对2019年至202
4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梳理如下:
一、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税[2019]13号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二、2021年1月1日至202212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即: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需要注意的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文件只对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作部分调整,即将原“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调整为“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内容并未调整。因此,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无论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小于100万元,均按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均为5%,无需分段计算企业所得税。
将上述内容整理如下表:
时间
政策主要内容【限定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税率
20190101-20201231
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0%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0%
20210101-20221231
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0%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0%
20220101-20241231
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0%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0%
20230101-20241231
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0%
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0%
【相关阅读】
【相关阅读】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http://www.360doc.com/showweb/0/0/1073855646.aspx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
http://www.360doc.com/content/23/0329/09/32637928_1074171988.shtml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https://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304o5.html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
https://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304oj.html
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http://www.360doc.com/showweb/0/0/1061765360.aspx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http://www.360doc.com/content/22/1201/14/32637928_1058377053.shtml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http://www.360doc.com/showweb/0/0/1061765641.aspx
财税[2019]13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https://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2zr0x.html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https://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2zxp8.html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https://blog.sina.com.cn/s/blog_dfcb5c27010302iz.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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