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实务】经营鲜活肉蛋产品:不能既开专票又开普票
2023年07月27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23年07月27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
| 作者:柯长文 近期,笔者在实务中发现,一些同时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与免税项目的纳税人,由于对免税政策理解存在偏差,存在较大税务风险。比如,一些经营鲜活肉蛋产品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既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又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违反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权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7号)相关规定。 案例 甲公司位于武汉市江夏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生鲜肉类产品贸易,主要经营猪、牛、羊生鲜肉,兼营鸡鸭禽类鲜肉,对外承接省内40多家超市生鲜肉类档口配送业务,依托大型肉类生产企业物流渠道,直接向超市配送供应各类鲜肉产品,与超市结算货款并开具发票。 2022年,甲公司确认销售额共计9655万元。其中,申报免税销售额7832万余元,应税销售额1823万元,申报缴纳增值税3.2万元。 税务干部通过提取甲公司开票明细项目信息,发现甲公司在日常核算中,将免税项目销售额与应税项目销售额分开进行核算,但并没有申请放弃免税权。甲公司销售的生鲜肉产品,同属于一个免税项目,均可以享受肉蛋生鲜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