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实务】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 法律关系不同,税务处理有异
2023年08月11日 来源:中国税务
2023年08月11日 来源:中国税务
| 胡玉屏
徐希田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都是以劳动给付为目的签订的合同。前者签约双方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而且存在人身关系;后者的签约双方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是日常工作生活中很常见的两种合同,两者不仅在概念上有明显区别,而且在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处理上都存在较大差异。 概念差异 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就是说,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只能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劳动报酬根据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确定,由双方当事人约定,但须遵守国家最低工资标准等强制性规定。其报酬往往采用一种持续、定期的支付方式。 对于劳务合同,目前在相关法规中并无统一定义。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最高人民法院新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理解与适用》一书指出,劳务合同指劳务提供一方与接受劳务一方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形式达成协议,由一方当事人提供劳务,另一方按照约定给付报酬的合同。其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自然人,也可以是劳动者与法人、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