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实务】先进制造业企业:区分不同情形,准确加计抵减
2023年11月28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23年11月28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
| 作者:潘立昊 先进制造业在现代化产业体系中具有核心和主导地位,是一国工业实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体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45个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主导产业产值合计超过10万亿元,彰显我国先进制造业良好发展态势。为进一步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今年9月,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以下简称43号公告),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结合笔者的经验看,企业在适用该政策时,应注意区分不同的情形。 43号公告第一条明确,本公告所称先进制造业企业,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先进制造业企业具体名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确定。也就是说,要想适用先进制造企业加计抵减政策,相关企业应具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属于制造业一般纳税人,并且须列入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工信等部门确定的先进制造企业名单中。 根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