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实务】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委托研发,加计扣除须谨慎
2024年01月26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
2024年01月26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
| 作者:马泽方 一年一度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已经开始,无论纳税人规模大小、是否盈利,年度汇算清缴都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是一项重要的税收优惠政策,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直接相关,是企业汇算清缴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重点事项。根据企业研发活动组织方式的不同,企业研发项目一般分为自主研发、委托研发、合作研发与集中研发。笔者发现,近年来委托研发成为不少企业的选择。委托研发原理看似简单,实则风险点较多,相关纳税人对此应该高度重视。 关键事项1:委托研发成果所有权归属 根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执行指引(2.0版)》,委托研发是指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基于企业研发需求而开展的研发项目,企业以支付报酬的形式获得受托方研发成果所有权。企业研发过程往往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资金,在没有足够的内部资源开展研发工作时,委托研发可使委托方不必组织自己的研发队伍,让更专业的研发机构来研发,研发周期相对更短,因此,委托研发已成为企业研发时的选择之一。 弄清楚了委托研发的基本概念,还需要明白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主体是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