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实务】 企业开设分支机构后申报纳税九个注意事项
2024年04月26日 来源:上海税务
2024年04月26日 来源:上海税务
| 企业为满足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需要,往往需要设立一些分支机构,设立分支机构后相关的申报纳税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小编整理了设立分支机构后常见的涉税问题,一起来看看吧! 1.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1988)国税地字第25号)规定:“跨地区经营的分支机构使用的营业账簿,应由各分支机构在其所在地缴纳印花税。对上级单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其记载资金的账簿按核拨的账面资金数额计税征收印花税;对上级单位不核拨资金的分支机构,营业账簿不征收印花税。为避免对同一资金重复计征,上级单位记载资金的账簿,应按扣除拨给下属机构资金数额后的其余部分计征印花税。” 2.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五条规定:“以下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