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实务】不同创业投资主体,投资额70%可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优惠方式都一样,适用条件有差异
2024-08-14 12:00阅读:
【纳税实务】不同创业投资主体,投资额70%可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优惠方式都一样,适用条件有差异
2024年08月14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
优惠方式都一样,适用条件有差异
2024年08月14日 来源:中国税务报
|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投资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初创科技型企业,满一定期限后可按其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公司制创投企业、有限合伙制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人来说,享受该优惠的条件和具体税务处理存在一定差异。 前段时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发〔2024〕31号,以下简称《通知》)发布。《通知》第十一条明确,持续落实落细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落实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等企业的税收支持政策,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力度,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笔者梳理发现,现行创业投资税收政策,主要优惠方式是允许投资主体将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即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天使投资个人,在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初创科技型企业满一定期限后,可按其投资额的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对于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来说,享受该优惠的条件和具体税务处理存在一定差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