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第二中学 招收高中艺术、体育、科技、其他(学科奥赛)特招及特长生招生公告
2016-05-15 18:32阅读: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艺术、体育、科技等工作,根据《株洲市2016年普通高中招生实施方案》(株教函〔2016〕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2016年株洲市第二中学艺术、体育、科技、其他(学科奥赛)特招及特长生认定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认定对象
已填报我校为第一志愿,且未填报民办高中志愿,具备报名条件,同时自愿在高中三年期间以艺术、体育、科技、学科奥赛为专业或发展方向,自愿接受我校的专业培养和管理的2016年上学期初三年级在籍在校学生。
二、优惠办法
1、特招生:为公费指标,学业成绩不能出现D(含
D)以下等第。
2、特长生:参与常规录取,其学业成绩最低等第中的一个学科可提升一个等次。
三、报考条件
1、初中综合素质评价和文化成绩达到初中毕业标准,且符合株洲市教育局及株洲市第二中学录取条件的初中毕业生。
2、各类报考条件:
(1)体育、艺术
初中期间积极参加以下任何一项艺术或体育竞赛并获奖:
①株洲市中小学生“艺术之星”歌舞演奏比赛;
②株洲市中小学生幼儿绘画作品比赛;
③株洲市中小学生“三好杯”运动会;
④全国性运动会、省运会、省中学生运动会、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教学班合唱比赛、中小学生艺术展演等艺术活动;
⑤具备上述竞赛未涉及的项目特长的学生,初中期间积极参加学校和城市四区教育局主办的艺术、体育竞赛活动或担任学校艺术社团和体育俱乐部骨干,表现特别突出,可由毕业学校推荐参加测试认定,推荐名单须公示一周无举报,学校须出具书面公示证明材料。
(2)科技
①在全国、全省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获奖,或参加株洲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有发明创造作品、信息技术应用成果获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学生;
②在市级以上中小学机器人竞赛、个人网页制作比赛、中小学航空航天模型比赛中获三等奖(含三等奖)
以上的学生;
③初中阶段在由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科协主办的“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小学电脑作品制作大赛”获市级三等奖(含三等奖)以上的学生。
(3)其他(学科奥赛)
初中阶段在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竞赛中获得市级一等奖(含一等奖)以上的学生。
3、部分招生项目有身高限制(女篮、音乐)
四、招生计划及项目
1、招生计划:
我校特招生和特长生招生总额不超过今年高新招生计划数的15%。
2、招生项目及人数:
种类
|
项目
|
特招人数
|
特长人数
|
音
乐
|
器乐(西乐)
|
24
|
9
|
器乐(民乐)
|
2
|
0
|
舞蹈
|
4
|
2
|
声乐
|
0
|
2
|
播音主持
|
0
|
2
|
美术
|
西画
|
30
|
14
|
体
育
|
田径
|
4
|
0
|
羽毛球
|
4
|
0
|
乒乓球
|
4
|
0
|
足球(男)
|
6
|
0
|
篮球(女)
|
4
|
2
|
科
技
|
创造发明
|
2
|
4
|
信息技术(含信息学奥赛和电脑作品)
|
2
|
0
|
学科奥赛
|
数学、物理、化学、生物
|
0
|
各3人
|
合
计
|
86
|
47
|
五、认定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6月19—6月20日
2、报名地点:株洲市第二中学阳光服务站(致真楼一楼)
3、联系人:石文成(联系电话:28839209
28839017
18975396881)
4、报名所需材料:
(1)学生本人学籍号、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学生本人的中考准考证。
(2)艺术、体育、科技、学科奥赛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集体项目主力队员以及无获奖证书的学生需交验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证明和公示材料)。获奖证书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公示材料由我校留存备查。
(3)考生自备2张1寸免冠标准近照。(用于办理《测试参考证》和存根)
5、报名程序:
①审查报名材料;②填写报名表; ③登记报名、发放《特招(特长)生测试参考证》。
(二)测试
1、测试时间:6月22日—6月23日(以《测试参考证》上具体时间为准)
2、测试办法:
各专业测试命题以《测试标准》为依据。
考场实行全封闭。美术类为西画组;音乐类分声乐、器乐、舞蹈、播音主持四组;体育类分田径、羽毛球、乒乓球、男子足球、女子篮球五组;科技类分为创造发明、信息技术两组;学科奥赛类为一组进行测试。
3、测试内容、标准及方法:
(1)体育、艺术、创造发明详见附件1-5。
(2)信息技术:①信息学奥赛测试为笔试,测试内容为计算机基础知识、网络基础知识、程序设计基础能力测试、数理逻辑思维能力;②电脑作品测试为上机测试,测试内容为从电脑艺术设计、网页设计、动画设计(二维或三维)、视频制作与软件开发四项中任选一项。
(3)其他(学科奥赛):测试为笔试,测试内容为初中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竞赛内容。
4、测试要求:
(1)考生须携带中考准考证及我校颁发的《测试参考证》参加测试。
(2)凡参加我校体育特招、特长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测试时请出示保险单据原件方能参加测试。
(三)认定:
1、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按从高到低排序,择优认定为特招生、特长生。6月28日公布拟录特招生、特长生名单。
2、中考成绩公布后,根据志愿情况、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3、特招、特长生认定名单确认后,须与我校签订《株洲市第二中学特招、特长生认定与管理协议书》
(四)录取:7月12日在我校公示。
六、附则
本招生认定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株洲市第二中学所有。
附件1:
株洲市第二中学招收高中体育特招、特长生测试标准
测试
项目
|
测试
专业
|
测试内容及比例
|
测试办法
|
评分
办法
|
面试
30%
|
田
径
足 球
乒乓球
羽毛球
篮 球
|
既往获奖情况30%
|
学校测试/验看相关成绩册
|
见备注
|
身体
素质20%
|
100米10%
|
按田径竞赛100m跑规定
|
按照高考测试评分标准评分
|
立定跳远10%
|
试跳三次,每次丈量成绩,取最好成绩为测试成绩
|
专项
素质
50%
|
田径
|
田径专项中任选一项50%
|
参照
高考
相关
测试
要求
|
按照
高考
相关
测试
评分
标准
评分
|
足球(男)
|
颠球10%
|
定位球传准10%
|
20m运球绕杆射门10%
|
实战能力2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