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入户门内侧多“墙柱”,开发商担责业主获补偿!
耗尽积蓄购买的新房,交付时却发现入户门内侧多出“墙柱”,开发商以质量合格、房屋面积没有减少为由拒绝赔偿,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是否应当承担责任?X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判决开发商补偿业主损失!
商品房入户门内侧多出“墙柱”引发诉讼
2017年7月,周某以4688元/平方米的单价购买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一套,与该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一份,合同附件一房屋平面图清晰显示,商品房入户门内右侧无墙柱。2019年10月,该商品房交付时,入户门内右侧多出一面长1.5米、宽0.6米、高2.8米“墙柱”(内有电线等),与合同附件一载明的房屋平面图不一致。周某与开发商交涉多年无果,遂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请求参照购房价格赔偿损失4500元。
法院判决开发商担责业主获补偿
被告辩称,该商品房所在小区建设工程质量已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竣工验收合格,房屋的整体建筑面积和室内面积与合同约定一致,实际面积并没有减少,开发商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双方之间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完全履行义务。合同履行中,开发商交付给周某的商品房进户门内右侧存在墙柱,与合同附件一约定的房屋平面图不一致,虽然商品房的建筑总面积并未减少,套内建
耗尽积蓄购买的新房,交付时却发现入户门内侧多出“墙柱”,开发商以质量合格、房屋面积没有减少为由拒绝赔偿,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是否应当承担责任?X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判决开发商补偿业主损失!
商品房入户门内侧多出“墙柱”引发诉讼
2017年7月,周某以4688元/平方米的单价购买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一套,与该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一份,合同附件一房屋平面图清晰显示,商品房入户门内右侧无墙柱。2019年10月,该商品房交付时,入户门内右侧多出一面长1.5米、宽0.6米、高2.8米“墙柱”(内有电线等),与合同附件一载明的房屋平面图不一致。周某与开发商交涉多年无果,遂一纸诉状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请求参照购房价格赔偿损失4500元。
法院判决开发商担责业主获补偿
被告辩称,该商品房所在小区建设工程质量已通过政府职能部门竣工验收合格,房屋的整体建筑面积和室内面积与合同约定一致,实际面积并没有减少,开发商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双方之间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完全履行义务。合同履行中,开发商交付给周某的商品房进户门内右侧存在墙柱,与合同附件一约定的房屋平面图不一致,虽然商品房的建筑总面积并未减少,套内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