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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去世,三子女起诉古稀继母分担丧葬费未获法院支持
继子女诉请古稀继母分担亡父丧葬费被判驳回
继母因无扶养能力,无需承担丧葬费
父亲去世,继子女却因丧葬费用与继母对簿公堂。近日,X法院一审宣判一起继子女起诉继母分担丧葬费用的追偿权纠纷,认定父母的生养死葬是子女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现任配偶无扶养能力,判决驳回继子女的诉讼请求。
熊婆婆与李大爷均是再婚,2017年8月,双方在丰都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并一起生活。李大爷与前妻育有的两儿一女在李大爷再婚时均已成年。2022年4月李大爷去世后,三子女主持操办了丧礼,并支付了丧葬费用3万余元,其间,李大爷的女儿领取了社保支付的安葬费7000余元和抚恤金3.2万余元。办丧期间,前来帮忙的村民陈某在干活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后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约定由李大爷的三个子女一次性支付陈某家属丧葬费等费用7万元,并已履行完毕。
李大爷的三个子女认为,熊婆婆作为父亲的现任配偶也有安葬其父亲的义务,遂诉至法院要求熊婆婆支付丧葬费用及死者陈某赔偿金总和的四分之一。
法院审理后认为,赡养老人既是传统美德,亦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三原告作为李大爷的成年子女,在其死亡后按照民间
父亲去世,三子女起诉古稀继母分担丧葬费未获法院支持
继子女诉请古稀继母分担亡父丧葬费被判驳回
继母因无扶养能力,无需承担丧葬费
父亲去世,继子女却因丧葬费用与继母对簿公堂。近日,X法院一审宣判一起继子女起诉继母分担丧葬费用的追偿权纠纷,认定父母的生养死葬是子女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现任配偶无扶养能力,判决驳回继子女的诉讼请求。
熊婆婆与李大爷均是再婚,2017年8月,双方在丰都县民政局登记结婚并一起生活。李大爷与前妻育有的两儿一女在李大爷再婚时均已成年。2022年4月李大爷去世后,三子女主持操办了丧礼,并支付了丧葬费用3万余元,其间,李大爷的女儿领取了社保支付的安葬费7000余元和抚恤金3.2万余元。办丧期间,前来帮忙的村民陈某在干活过程中突发疾病死亡,后经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约定由李大爷的三个子女一次性支付陈某家属丧葬费等费用7万元,并已履行完毕。
李大爷的三个子女认为,熊婆婆作为父亲的现任配偶也有安葬其父亲的义务,遂诉至法院要求熊婆婆支付丧葬费用及死者陈某赔偿金总和的四分之一。
法院审理后认为,赡养老人既是传统美德,亦是子女应尽的法定义务。三原告作为李大爷的成年子女,在其死亡后按照民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