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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已于2022年2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4日
法释〔2022〕14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2022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4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4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如下修改:
一、第十二条修改为:“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已于2022年2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4日
法释〔2022〕14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2022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4次会议通过,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4次会议决定,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作如下修改:
一、第十二条修改为:“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