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会压迫下的女性悲剧
2014-06-17 10:07阅读:
封建社会压迫下的女性悲剧
——读《为奴隶的母亲》有感
读完《为奴隶的母亲》,我不禁为文中女性的悲惨命运而感叹唏嘘。
作品着力刻画了一个被压迫、被摧残的贫苦农村妇女——春宝娘的形象。因生活所迫,她被丈夫典给了邻村的一个秀才地主。整整三年,她远离自己的孩子,被迫成为别人的生育工具,屈辱地生活在秀才家里。当孩子病重的消息传来时,她憔悴痛苦,却得不到回家看望的权利。三年内,她给秀才生下了一个男孩,秀才的目的达到了,于是她又被人夺走这亲生的孩子,赶回从前的家。但当她回到依然难改恶习的丈夫身边时,她发现,当初典身换回的一百元大洋丝毫没有改变家里的贫穷状况,而分离了三年的儿子春宝却已不认识她了。等待她的惟有漫漫长夜里的无尽啜泣。
当我看到春宝娘被其丈夫典给秀才时,我不禁心生讶异。典妻,这是怎样的一个词,典当妻子,妻子竟然可以被当作物品一般典出去。被典的妻还有她作为人的尊严吗?她只是一种生育工具,被丈夫、秀才摆布着。她明明是活生生的人,可是我看到的她却像商品一样被来回交易。春宝娘勤劳善良却受到百般压迫,她的人生一步一步陷入更深的泥淖中,不能自拔。
一开始,她的生活虽然贫苦艰难,但她至少还有一个完整的家,有她的春宝。接着,她被典给了秀才去生孩子,她失去了她的家,失去了作为春宝娘的权利,更失去了做人的尊严,成为名符其实的奴隶,处处受到秀才妻的监视和辱骂。当她为秀才生下秋宝,她又被剥夺了作秋宝娘的权利,她只能是秋宝的婶婶。一个母亲面对着自己的亲生儿子时,却只能被唤作婶婶,这对一个母亲来说是一种怎样的折磨啊!当得知春宝病重的消息时,她却拿不出钱
来救他,更没有回家看望孩子的权利。甚至因为那天是秋宝的周岁,她连为春宝的病哭一哭的权利也没有。她心中挂念着她的春宝,却只能被困在秀才家。
三年典当期满,春宝娘再一次承受母子生离死别的煎熬。她既然舍不得春宝,怎么就能舍得秋宝呢?“当她走到一条河边的时候,她很想停止她的那么无力的脚步,向明澈可以照见她自己底身子的水底跳下去了。”可她不能那么做,因为在前面,还有一个孩子春宝在等着她。可当她拖着黄瘦枯萎的身子回到家时,春宝竟然不认识她了,还被她的样子吓得躲进屋里他父亲那里去。晚上睡觉时,春宝娘用手去抚摸孩子时,孩子又躲闪开了。当孩子躲开她时,春宝娘的心中该是怎样的一种痛苦、哀伤与无奈。当一个母亲想要亲近自己的儿子,却被儿子害怕地躲开时,那颗作为母亲的心被撕扯着,疼痛难忍。
春宝娘的遭遇不禁让我想到了鲁迅笔下的祥林嫂。她们都勤劳朴实,善良安分,对生活的要求低微,但灾难和打击却从来不肯放过她们,一步一步把她们拉下深渊。春宝娘在封建社会与宗法制度的压迫下,一步步沦为了奴隶。
春宝娘的悲剧在于她是一个女人,而更为特殊的是她有另一个身份——被典者,于是她被唤作春宝娘,后又被唤作秋宝娘。她没有自己的名字,或者说她本是有的,只是没人记得也没人愿意记得罢了。
春宝娘是一个寡言少语,性格隐忍又柔弱的女人。当她得知丈夫把她典给李秀才后,尽管她气得差点昏死过去,并且怀着对春宝的浓浓不舍,但她还是去了。面对秀才娘子的当面辱骂,背后诅咒,她都默默忍受,最多只是避开或呜呜哭泣。
春宝娘在秀才家只是专为秀才生儿子传宗接代的工具,即便她生下了男婴秋宝,出色地完成了她的任务,她也仍然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她只不过是秀才家“拿钱换回来的东西”。一个黄妈所说的“肚子”,她没有独立的人格,她被剥夺了做女人和母亲的权利,甚至是作为人的价值。
被典者春宝娘的悲剧命运是显而易见的。而文中的另一个女人,在家中作威作福的秀才妻,她的命运也同样是充满悲剧的,只是这种悲剧意味因其家庭的显赫被暂时隐藏了而已。
小说中的秀才妻,表面慈悲而内心狠毒。她是封建文化的维护者,也是封建文化的受害者。她不是一个逆来顺受、任丈夫摆布的“怨妇”、“弃妇”。她敢称秀才为“老东西”,并能动辄训斥他。但在那样一个封建宗法社会中,生殖和繁衍是男女关系最重要的职责,延续家族血脉是封建男女结合的头等大事。她不得不为丈夫张罗典妻,在迎春宝娘进门时,不得不态度殷勤地对她,以借春宝娘为秀才家传宗接代。她不得不痛苦地看着自己的丈夫与别的女人同房。她骂烧饭的,又像骂她自己,她对自己的悲剧命运有满肚子的委屈,可她还没有觉悟到她该痛恨的是封建宗法制度而不是春宝娘,于是她只能用辱骂来发泄。她认为自己犯了“七出”之条,生不出孩子,她就有义务规劝丈夫纳妾,现在秀才只是退而求其次地典妻,她还有什么理由反对呢?在宗族利益面前,秀才妻只能放弃尊严,委屈自己,克制自己。
所以,其实秀才妻也是当时婚姻关系的奴隶。正因为她的不能生育,不具备能够生育儿子的“肚子”
,所以尽管她百般不愿,,却也不得不忍受丈夫通过“典妻”来为家族延续香火。
有人曾经说过,一位真正的传统的中国妇女是没有自我的,她只能选择没有自我的自己,她必须服从。
尼采曾说过:“妇人应当服从。”叔本华也说过:“女人具有服从的天性。”而在中国的封建时期,传统文化对妇女的轻视与对其人权的漠视更是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何谓“妇”?《说文解字》明确解释为“妇者,服也”。由此可见,在我们的传统文化里,女人的天命就是服从。从一个女人诞生的第一天,直到她生命逝去的最后一天,她都不应该有自己独立的人格与权利。那句所谓的“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就极为清楚地确立了当时妇女的附庸地位,她必须服从于男人,即使那个男人是她的儿子。
在封建社会里,一个女人,只有“妇以夫荣”、“母以子贵”才是正理。丈夫与孩子就是女人的幸福,就是她的生命价值的证明,是女人义不容辞的使命。她们没有自我价值的实现。
所以,皮贩在困难的生活面前,顺理成章地选择了将妻子典卖,他认为女人是应该为了家庭,服从丈夫的任何决定,包括放弃作为人的尊严,被典给他人。
而春宝娘生下的女孩儿,那个可怜的孩子,还没有来得及好好看看这个世界,看看生下自己的母亲。因为她不能满足她的亲生父亲传宗接代的愿望,竟然在出生之时立马就被投入滚烫的沸水里。她连生存的资格都被那个所谓的父亲剥夺了。
在这样一个社会中,她们都是封建制度下奴隶。
而具有“奴隶”与“母亲”双重身份的春宝娘,她既是封建社会的奴隶,更是自我意识的奴隶。首先,在一个穷人受剥削的封建社会中,春宝娘一家无以为生,这正是春宝娘被典的深刻的社会原因。其次,
“典妻”作为一种旧习俗,在当时当地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从而使春宝娘成为工具性的生育奴隶。就像女佣黄妈所说,春宝妈等同于“肚子”
,一个能够生儿子的工具。最后,春宝娘也是自我意识的奴隶,她的麻木、忍耐、蒙昧都使我联想到鲁迅笔下的诸多人物,对此,我们只能是“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封建社会中的女性,她们自小接受的纲常理论教育与对其人性的压迫,已经使她们在潜意识中被物化了,麻木了。她们是男人的附庸,男人的工具、物品,唯独不是一个独立的人。而一种工具、一种物品的悲剧命运则是不可能避免的。
典妻制度的历史可谓“源远流长”,早在汉代就有记载。我国的典妻风俗主要流行于南方地区,特别是浙江地区。典妻的盛行,直到民国才开始转衰。新中国成立后,典妻的现象才彻底消失。但这种典妻制度的消失,是不是就意味着女性的彻底解放呢?我认为事实并不如此,现代社会,虽然处处宣扬男女平等,但真的是平等了吗?我想这值得许多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