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原本是美玉
王叙黄
俗语云:“予人玫瑰,手有余香。”玫瑰作为一种花,因为世人赋予它情感方面的丰富含义而被年轻人所追捧。但是,“玫瑰”二字都是“王”字偏旁。一般认为,“玉”在字的左边写做“王”,也就是说,以“王”字做偏旁的一般与“玉”有关,比如,琼、璜、?等等都是玉制物品的名称,而以“王”做偏旁的雕(旧做“?”)琢,则是治玉手工业的动作。那么,“玫瑰”以“王”字做偏旁又当何解呢?
“玫”,《说文解字》解释为:“玫,火齐,玫瑰也。一曰石之美者。从玉,文声。”“瑰”,《说文解字》解释为:“瑰,玫瑰。从玉,鬼声。一曰圆好(笔者注:珠、石圆好)。”《汉语大字典》对“玫瑰”的解释共有三条义项:一美玉名,又名火齐珠;二珍珠;三植物名。
从上可以看出,“玫瑰”一开始是作为“玉”出现的。这从古代典籍中也可找到例证,比如《左传》:“初,声伯梦涉洹,或与己琼瑰。”西晋杜预注:“瑰,珠也。”隋唐间学者孔颖达疏:“玫瑰,珠也。”再如司马相如《子虚赋》:“其石则赤玉玫瑰。”唐代李善注:“玫瑰,火齐珠也。”
不难看出,“玫瑰”在古人的眼里就是“火齐珠”,也就是一种美玉的名字,这样一来与其以“王”字做偏旁,也就吻合了。那么它又如何从一种“玉”的名称转变为植物名呢?翻开汉语字典,植物名多以“草、木”为部首,比如菊、荷、桂、桃、李等。据专家考证,玫瑰油刚从国外传入时,国人不知道这是何物,以为是石油的一种,所以汉语误称为“玫瑰油”,后来这种花慢慢地也就被称为“玫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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