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形资产的核算 无形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事业单位购入的不构成相关硬件不可缺少组成部分的应用软件,应当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事业单位无形资产增减时,应当相应增加或减少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在计提摊销时,逐期减少无形资产对应的非流动资产基金。 1.无形资产的取得 事业单位取得无形资产时,应当按照其实际成本入账。购入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
| (1)无形资产增加时,应当相应增加非流动资产基金: 借:无形资产【购买价款+相关税费】 贷: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 (2)按照实际支付金额 借:事业支出 贷:财政补助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 委托软件公司开发软件视同外购无形资产进行会计处理,在支付开发费用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作为无形资产成本入账。 自行开发并按照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照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用、聘请律师费用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入账,依法取得前所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不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应于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支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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