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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行(二)法国公使馆旧址

2019-01-21 15:23阅读:
湛江行(二)法国公使馆旧址
1899年11月16日,法国强迫清政府签订《广州湾租界条约》,把这片土地租借给法国,租期99年。广州湾法国公使署旧址位于湛江市霞山区海滨一路,它建于1903年,钢筋水泥结构二层楼建筑,有地下室。此后,法国即派公使驻在这个大楼,对租借地实行统治。
1943年--1945年曾为广州湾日本占领军军部。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结束,中国政府根据《中法交收广州湾专约》收回广州湾,设置湛江市,结束了法国在广州湾长达46年的统治。
1945年抗战胜利,9月21日中华民国政府收回广州湾建湛江市,市政府曾驻此。1949年湛江解放后,市人民政府亦曾驻此。现在该旧址被列为广东省文物保护单位,免费对外开放
湛江行(二)法国公使馆旧址

湛江行(二)法国公使馆旧址
湛江行(二)法国公使馆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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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行(二)法国公使馆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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