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宝万之战引发的点滴感想
2015-12-19 21:43阅读:
昨天,一位朋友发来微信,自嘲说:“我可真神啦!把自己压了多年的1万股和帮我大哥一起压了的7600股万科,竟然在它暴涨的前一天全部卖了!实在是精准啊!胸闷!”
“黑天鹅!天意!”我也甚觉遗憾,但安慰他说,“但你已赚了不少了呀!”
“你怎么看万科事件?”这朋友问我。
宝能系“恶意抢购”万科以及万科反击之事,可说是A股史上最大的个股争夺事件吧?这几天,关于这事的报道、文章及言论铺天盖地,众说纷纭,支持万科的和为宝能叫好的都有,最终鹿死谁手或握手言和,我们拭目以待。在这里,我只想从股市制度方面的角度来简单地讲一点感想。
“宝万之战”无疑将对中国的资本市场产生积极而深刻的影响,尤其这事发生在注册制推出之前,更是一件好事。证监会也表态,只要合法合规,监管部门就不会干涉。本人在小文《
注册制须要三大前提匹配
》(2015-12-07)中提到过:“在退市之前,须要有个类似于‘敌意收购’(也叫‘恶意收购’)机制。‘敌意收购’是指收购公司不管目标公司允许与否,意愿如何,按照市场规则对其所进行的收购活动,从而使股权关系发生变更,公司易主。这样,就发挥了市场本身的力量与作用,让效率低下而该退市的公司在尚未彻底烂掉之前,被高效优秀的公司收购,于是,既减少了资源进一步浪费,又能使投资者利益得到一定的保证。由此可见,敌意收购机制可让必须退市的公司屈服于市场规律而退出,同时给予其一条可退之路,这显然比最终由行政执法被强制扫地出门更加合情合理,既维护和发挥了市场应有的作用及功能,又照顾到了投资者的利益。所以说,敌意收购机制是退市制度的一个重要环节。其实,这在股市比较成熟和发达的国家,比如,美国,都有这项制度安排。”当然,万科是个优秀公司,堪称中国企业的标杆,宝能系军头姚振华早就虎视眈眈,近日频频举牌抢购,用意不凡,非同小可,目前宝能系持股达到了22%多,已经成为第一大股东。而万科领袖王石不想让宝能成为最大股东,开始反击
恶意抢购,但他自己也说了:作为一家上市公司,公司的管理层对谁是大股东这件事是无能为力的。确实是这样,因为股票在那儿放着,谁都可以买。但股权非常分散的万科似乎并没预料到会有今天这样的局面。
万科股权争夺之战也为已上市和想上市的企业敲响警钟,一方面,警示上市公司如何进一步搞好市值管理,提升企业价值;另一方面,告诫未上市公司须要好好审视自己,想清楚上市的目的和将要面临的问题,因为企业一旦上市就变成了公众企业,而人在江湖身不由己,随时随地都有被资本“吃掉”的危险。
最后,顺便提醒一下,不论宝能系这回“蛇吞象”成功与否,但股价异常暴涨,往往接下来就会暴跌,所以,作为我们小散不宜追高寻欢,弄不好会让你“高兴死的”!
“就是说呢!呵呵!”这朋友心头似乎掠过一丝安慰。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