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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纪不能取代法纪

2017-10-31 20:01阅读:

近日网曝昆明民警进行交通整治时,一名自称“纪委”的违章男司机拒不配合工作并扇女警耳光,还扬言整死民警。
这位“纪委哥”没有撒谎,还真是纪委的,有关部门效率很高,1030日云南省纪委发布通告,对涉事工作人员何某给予记过处分,并清理出纪检监察系统。
如果考虑到这事发生在819日,效率也不能算太高了,但是一曝光就能火速处理,还是要给有关部门点赞。作为行政部门,也没有权利做更多处置,能做到这样也就差不多了。
当然网友还会有一个顾虑,所谓“清理出纪检监察系统”,是清理到哪里?削职为民永不录用,还是换个部门继续为人民服务?——当然这点事就断送前程似乎有点过苛,但是本着向人民负责的态度,具体交代一下任职下落,以及处理期限等,似乎更到位一些。毕竟以往案例中,确有一些干部躲过风头之后异地升迁,群众是不满意的。
另外一个更重要的环节,如此影响恶劣的事件,当地执法部门是否做出处置?——事发已经两个多月,目前没有听到相关信息。
行政处分只是执行政纪,政纪不能取代法纪,法纪约束所有公民,干部犯法与庶民同罪,才算得上法治。
按照何某在执法现场的表现,包括暴力、辱骂、威胁等情节,已经涉嫌妨害公务,传播影响又这么恶劣,即便不往刑法上靠的话,治安管理处罚也妥妥的吧?
现实中有大把的可参照案例,最轻微的譬如朋友圈骂交警,也得拘留好几天。而如果在现场暴力抗法,一般当场就会被强制传唤,女的也不能撒泼,网上大把当场摁住上手铐的视频……人民警察的执法权威不容侵犯。
所在单位的确有可能不知情,但民警现场处置,挨了打又受了威胁,警方不可能不知情,如果拖了两月没有下文,显然交代不过去。对外失信于民,对内也伤了一线民警的心。
严刑峻法并不一定能建立法律的威严,法律真正的威信在于一视同
仁。
作者:纸上建筑
2017年10月31日
公众号:纸上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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