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岁的北京丰台区东高地派出所片儿警罗建,用自己的1000元年终奖金设立了万源东里社区民警奖励基金,专门用于奖励社区里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线索的居民群众。自基金成立以来,已先后有29名居民、保安获得奖励。该基金成立之初就引起争议,一年半后,首次收到捐款1795元,再次面对各种质疑。(11月17日《新京报》)
有人说,罗建的做法是“作秀”。对此,罗建并不讳言:“领导要求工作要有创新,你得想法子吧,想出的东西还不能跟别人一样。”在领导要求工作要有创新的巨大压力下,他受到见义勇为基金的启发,创立了只针对自己小区的奖励基金。既然创立了基金,就必须向社区群众宣传,让大家都知道这件事,调动社区居民、商户参与社区防范的积极性,提高他们的整体防范意识。
还有人说,罗建的做法,是把警察的职责转嫁到公民身上,以个人名义发起悬赏,诱使公民直接与犯罪嫌疑人搏斗,置公民于危险境地。事实上,居民在面对犯罪嫌疑人时,本来就存在风险。公民面对犯罪嫌疑人难道都必须作待宰的羔羊?莫非大家对违法犯罪行为都应该畏首畏尾,患得患失,冷漠以对才符合人们的愿望?对那些为小区治安作贡献的人给一点奖励,弘扬的是正气,目的是共同维护社区治安秩序,平安共建,成果共享,况且没有强制要求每一个人面对危险时都必须奋不顾身,有什么可以指责的地方?
基金运作起来,奖励出去,又面临资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