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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候志 | 桃花春水生

2017-03-19 17:23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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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诗人北岛去参加鹿特丹诗歌节,组织者请来了十几个俄国诗人。其中有一位,阿赫玛杜琳娜(Bella Akhmadulina),著名的鞑靼美人,六十年代以写情诗出名,是青年北岛当年崇拜的俄国女诗人之一。但那时候,她已经年老色衰,在北岛的印象里,只见她摇摇晃晃地走上台,勉强站稳,但开口的一刹那,却音色非凡,仿佛整个大厅都被照亮了。北岛后来在文章里写,那一瞬间,仅仅是那一瞬间,她又召回了早年全部的爱情。
年轻时的阿赫玛杜琳娜
不记得最早是什么时候,看到的这段描述,当时只觉入木入骨,其实诗歌天生就是适合朗诵的语言,早年的俄国诗人,个个有如歌唱家,好像只要往舞台中央一站,绚
丽的拱形廊窗不再发光,高大的罗马石柱也远远退到了背后,唯有声音的魔力能够真正地慑服人,使听者仿佛有了一种宴席散尽的虚空之感。我们的祖先当然也有吟诗唱词的传统,只可惜早已中断。
在昨晚去参加的一场诗歌朗诵会上,我随性聊了这些感想。朗诵会的主题其实是关于季节,因为我钟爱植物,被听众提问的次数就多一些。记得其中有个面颊鼓鼓的女孩问,“你觉得,最能代表这个季节的花是什么?”如果有一定要有一个答案,我会选择桃花。
桃花开了,才是春天啊。

三月里,云朵再清晰可辨,堤岸的杨柳再翠绿得发光,只有桃花盛开时,人间才有欢腾的氛围,如同绕进了一个盛大的桃花阵,从此,这个季节才算落实了它全部的丰盛和荒蛮。
以前看阿城写过一句话,“人则武士,花则桃花,”大概没有比桃花更中国的意象了。这种娇嫩无比的蔷薇科春花,原生于中国,早在《诗经》里,先人们就用“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赞美新婚的女子。而后,桃经由波斯引种到西方诸国,波斯一站也许是非常重要,西方人最初以为桃就是波斯原产的,所以它的拉丁名叫Persica,就是波斯的意思。

值得一提的是,桃作为一种在中国被驯化的古老水果,品种极为丰富,如西北有甘肃桃、新疆桃,华北有山桃,西南有光核桃,直到现在,在西北和华北的山岭上,还有许多野生的桃树。在距今8000~9000年前的湖南临澧胡家屋场和距今7000年前的河姆渡等新石器时代的遗址中,也都出土过桃核;还有《西游记》里,作者曾借土地公公的口说,吃了九千年一熟的蟠桃,能与天地齐寿,日月同庚,不是当即便引得孙悟空动了心?

然而神话毕竟只是神话,现实里,桃树的寿命其实非常短,生长十年以上的桃树,其结实率就逐步下降。一般来说,长到二十年,人们就会砍掉它,再重新栽种。比起大多数生长周期长达百年甚至千年的树种,桃树的一生似乎过于仓促,但如同它的生命不是无限的,它那种灼热的美,也不是无限的。桃树如此,人生如此,万物亦如此,往往是我们尚未觉察时,许多事情其实已经发生;待我们切肤感受到,许多事情却是即将远去。
再说桃花,它的花瓣很薄,有纸质感,而且单朵看,并不太好看,只有一大片桃林开到荼靡时,才顿时有了妍媚之气。好像爆炸式地全都盛开了,一层层美,一层层妖娆,一层层剥开,一层层完成,都不像开花,而更像一段诉说,是一个女人在诉说她的一生。

关于桃花的审美,特别喜欢李渔的,“桃之未经接者,其色极娇,酷似美人之面,所谓桃腮、桃靥者,皆指天然未接之桃,”他的意思大概是,唯有山野僻静之处,才有最娇媚的桃花。这话在今天看来,虽然有些绝对,因为许多经由人力改良的园艺品种,已经美得绚丽夺目。但他字里行间的这番审美,我觉得依然是珍贵而且高级的。
桃花就是这样啊,它就不应该被束缚,最好开在寻常的乡舍村郭。哪怕将妖娆写在脸上,也有一种“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的美好,仿佛一个身着粗布麻衣的艳丽少妇,天然带着一点点风尘气的冶艳和江南小家碧玉的本分,如果一定要把它变成大家闺秀,盛放于富贵堂前,反而是埋没了它那点小而野的俏丽。

古人自然也是喜欢桃花的,不但以它象征爱情,桃花盛开之处,更是中国人物理和精神的双重故乡,或者说,桃花,还肩负某些美学的范式。
比如电影《东邪西毒》,虽脱胎于金庸的小说,但更像古龙笔下,那个有着万种闲愁的江湖,王家卫的镜头里,一切的情爱都趋于内化,唯有桃花这个意象,贯彻全片,有一句著名的台词,“我梦见家乡的桃花开了,我突然想起来,原来我已经很多年没回白驼山了。”可能直到片尾,我们才会发现,让东邪和西毒,念念不忘的桃花,或许只是个女人。

还比如有一首歌,《在那桃花盛开的地方》,在它开始传唱的1984年,我还远未出生,然而中国人对于桃花的亲厚,哪怕故乡不再是一座城,哪怕地球变成了一个村,哪怕自己走得再远,但是,当每一个春天来临,有桃花盛开的地方,就有对记忆里的故乡,进行再一次拥抱的可能。人类很多时候,看似在用自己有限的生涯,记录着植物的怒放和凋零,然而也正是因为有了它们的参照,故乡,才得以是独一无二的故乡吧?
记得吴冠中有幅画名为“故乡”,题识很有意思,“最是童年总入梦,纸上留我旧故乡。”他说的旧故乡,当然是物理上的故乡,但是如果一定要为中国人划属一个精神故乡,最为诗意的答案,或许仍跟桃花有关。
吴冠中《故乡》
如同一种对于动荡生活的反抗,一代又一代的中国知识分子,一旦现世失意,便前赴后继地渴慕一个世外桃源。仿佛有了这个桃花源,就能够在时代的洪声里守住生命的尊严,在沸沸汤汤的人潮中维持自己合理的步速。
蔡皋《桃花源的故事》
至于美学的范式,晚唐诗人韦庄,就曾写过一首著名的女冠子词,里边有“语多时,依旧桃花面,频低柳叶眉,半羞还半喜,欲去又依依”之句,其中的“桃花面”,并非诗人杜撰,传说隋文帝时,宫中女子的妆式,即为“桃花妆“,梳九真髻,两颊施胭脂,浓者为“酒晕妆”,淡者则为“桃花妆”,真是想想都美炸。
得知我曾做过几年记者,朗诵会上,还有人问,做记者时最难忘的经历是什么。几乎不假思索,就觉得应该是在西藏的时候。有时,翻看旧照并不完全美好,记忆之中,那时烈日当空,我们在林芝,跟着一对藏民母女,爬山找松茸,在高原之上爬山,每上升哪怕五十米,对人而言都是极大挑战,那山是什么山我忘了,只记得山路无穷无尽,对面的南迦巴瓦峰隐隐绰绰,但完全没有一探究竟的心情。现在回想,这辈子感觉最累最惨的时候,也就那一次,濒于崩溃的边缘,我一度极其绝望,以为永远回不来了。

说起来,林芝在藏地,相较而言,已经是非常舒适的海拔和气候。每年三月,那里有桃花节,桃花盛开如漫天急雨,可是我曾两次进藏,却都不是三月,所以还没有亲临其境地感受过那种美。
好在人生当中,一定得有很多像这样等待完成的小心愿,生活才因此充满了意义吧?如同朗诵会结束时,在会场听到美国歌手史琪特·戴维丝唱的《the end of the world》,突然有一股直抵心灵的疼痛感,像雪一样,瞬间淹没了我平静已久的生活。之后,我特地去找了很多翻唱的版本,但好像没有人,超过原唱。
说不清为什么,史琪特·戴维丝只不过很笃定又很慵懒地唱着“他们都不知道么?这是世界末日,它结束在你对我说再见之时”,但就像一扇门关上的声音,我觉得世界上最令人无法抗拒的东西之一,就是这种声音,好比大雨滂沱的夜,一个人默默地喝了瓶绍兴黄酒,饮时不觉,等惊觉时,早已酩酊加身。
而世上还有一种让人无法抗拒的东西,就是桃花,它也像史琪特·戴维丝的声线,很笃定又很慵懒,可是有它开放的季节里,所有人都甘愿为它颠倒和痴狂想想眼下已是三月中旬,春雨润耕牛,和风吹骤马,算是春天最圆润的时候。然而这样美好的春天里,桃花快要开败了呀。
为什么桃花一败,我竟有一种被摧毁了的幻觉?
(本专栏部分文章已收入作者文集《万物赠我浓情蜜意》,现已出版;本文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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