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东方
作者:刘景]
考前一个月往往是考生心理波动比较大的时期。部分复习较早的考生在这时非常容易产生厌倦、烦躁的心理,战线拉得过长,以至于失去耐性;部分下手较晚的考生则容易产生急躁、恐惧甚至放弃的念头,主要是因为内容太多、时间太少导致心理压力过大。
其实,从整个司法考试的复习过程来看,这一个多月是复习提高的的最佳阶段。如何利用8月份的时间,是成功通过司法考试的关键。
在8月份之前,法学各科知识应当至少复习过一遍,有了初步的基础,对历年考题也有过亲密接触。也就是说,对司法考试的感性认识已经基本建立,下一步就是如何过渡到理性认识,我们认为必须要有正确的学习方法和良好的心态,才能有一个质的提高。
一、正确的学习方法
首先,应当检验自己的复习成果。不能只顾低头拉磨,所谓“着急走路也要抬头看道”,方向错了,走得再远也毫无用处。回顾自己复习的全部过程,找出自己薄弱科目、疑难问题以及掌握不牢的知识点,记下来,留待在下一轮复习中,有重点地各个击破,否则这些疑问会一直伴随你到考试结束。
其次,做真题。可能有些考生会说我很早就作过真题了,而且都做过好几遍了,再做真题没有必要。但是,在不同的阶段做真题有不同的效果。在复习初期,可以让我们了解司考的难度和常考知识点;在复习中期,可以检验我们的复习成果,训练解题思维、答题技巧、了解出题角度。所以,在这个阶段做真题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很多考生都做真题,但未必明白应当如何做真题,如果只局限于对错,对的不管,把错题的答案拿来看一下,这是不够的。
真题一般有两种编排体例,一是按照年份,每年一套、逐年编排;一是按照科目,以知识点为纲将真题串连起来。我们认为,在复习初期,应当至少做2套真题,体验一下真题的总体难度,找找自己的差距。在复习一段时间之后,应当按照科目做真题,这样
考前一个月往往是考生心理波动比较大的时期。部分复习较早的考生在这时非常容易产生厌倦、烦躁的心理,战线拉得过长,以至于失去耐性;部分下手较晚的考生则容易产生急躁、恐惧甚至放弃的念头,主要是因为内容太多、时间太少导致心理压力过大。
其实,从整个司法考试的复习过程来看,这一个多月是复习提高的的最佳阶段。如何利用8月份的时间,是成功通过司法考试的关键。
在8月份之前,法学各科知识应当至少复习过一遍,有了初步的基础,对历年考题也有过亲密接触。也就是说,对司法考试的感性认识已经基本建立,下一步就是如何过渡到理性认识,我们认为必须要有正确的学习方法和良好的心态,才能有一个质的提高。
一、正确的学习方法
首先,应当检验自己的复习成果。不能只顾低头拉磨,所谓“着急走路也要抬头看道”,方向错了,走得再远也毫无用处。回顾自己复习的全部过程,找出自己薄弱科目、疑难问题以及掌握不牢的知识点,记下来,留待在下一轮复习中,有重点地各个击破,否则这些疑问会一直伴随你到考试结束。
其次,做真题。可能有些考生会说我很早就作过真题了,而且都做过好几遍了,再做真题没有必要。但是,在不同的阶段做真题有不同的效果。在复习初期,可以让我们了解司考的难度和常考知识点;在复习中期,可以检验我们的复习成果,训练解题思维、答题技巧、了解出题角度。所以,在这个阶段做真题才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很多考生都做真题,但未必明白应当如何做真题,如果只局限于对错,对的不管,把错题的答案拿来看一下,这是不够的。
真题一般有两种编排体例,一是按照年份,每年一套、逐年编排;一是按照科目,以知识点为纲将真题串连起来。我们认为,在复习初期,应当至少做2套真题,体验一下真题的总体难度,找找自己的差距。在复习一段时间之后,应当按照科目做真题,这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