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学进:对偷倒建筑垃圾者必须“零容忍”
6月29日晚8点,三轮车夫赵某趁着夜深人静,将越城区某商城产生的建筑垃圾偷倒在一拆迁工地内并点燃,但这一切被路面监控拍摄下来。近日,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灵芝中队对赵某处以1200元罚款,对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处置的单位处以2万元罚款。(9月4日《绍兴晚报》)
罚得好!赵某咎由自取,为了贪图一点蝇头小利,做下了违法之事,被处以1200元罚款,现在后悔来不及了。此刻,后悔莫及的还有施工单位绍兴市通华电器有限公司,他们明知赵某没有运输处理建筑垃圾的资质,仍将建筑垃圾委托赵某处理,结果因赵某事发,连带被处以2万元罚款。
上述处罚有法可依,被处罚方无话可说。本来赵某只须缴纳200元罚款就可以了,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规定,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城市建筑垃圾的,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他还犯了另一条法律,即焚烧建筑垃圾,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两者相加,执法部门对他处以1200元罚款,处罚得当。
相比赵
6月29日晚8点,三轮车夫赵某趁着夜深人静,将越城区某商城产生的建筑垃圾偷倒在一拆迁工地内并点燃,但这一切被路面监控拍摄下来。近日,越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灵芝中队对赵某处以1200元罚款,对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处置的单位处以2万元罚款。(9月4日《绍兴晚报》)
上述处罚有法可依,被处罚方无话可说。本来赵某只须缴纳200元罚款就可以了,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规定,随意倾倒、抛撒、堆放城市建筑垃圾的,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可他还犯了另一条法律,即焚烧建筑垃圾,根据《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两者相加,执法部门对他处以1200元罚款,处罚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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