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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进:抵制校园欺凌:重在建立专项保护制度

2024-03-25 10:37阅读:
王学进:抵制校园欺凌重在建立专项保护制度
陌上青
预防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320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未成年审判庭法官李萍辉宁海县岔路镇初级中学师生做了一场有关校园欺凌的法治讲座,李法官结合审判实践中涉及未成年人犯罪及被侵害的典型校园欺凌案例,以案释法,引导同学们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引发不必要的伤害。323日甬派)
这场法治讲座来得非常及时。近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遭3名同学杀害并埋尸引发舆论广泛关注一时间,群情激愤,包括法律界人士在内的各界群众纷纷发表了对此案如何定刑的意见建议,并且再次聚焦校园欺凌这一顽疾,大声疾呼要大力整治校园欺凌,切实保护好未成年人的人身权益和人身安全。
以案释法,李法官结合
上述典型案例,向师生介绍了校园欺凌的种类、定义、范围以及我国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涉及的罪名等,给师生上了一堂很好的普法课,给学生以很大的触动,纷纷表示,这堂法治课让他们认识了校园欺凌的危害,今后会拒绝校园欺凌,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学生校方表示,今后,该校将继续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将法治的阳光撒满校园,建设法治校园。
预防校园欺凌,法治教育一刻也不能放松,但鉴于校园欺凌的特殊性、严重性、普遍性和危害性,单靠法治教育还不够,还须在建章立制上想办法,也即是说,要建立专门的处理校园欺凌的常设机构或组织。
对此,20219月实施的《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已有明文规定。其中第十八条明确: 学校应当落实法律规定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和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等专项制度,建立对学生欺凌、性侵害、性骚扰行为的零容忍处理机制和受伤害学生的关爱、帮扶机制。第十九条规定: 学校应当成立由校内相关人员、法治副校长、法律顾问、有关专家、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参与的学生欺凌治理组织,负责学生欺凌行为的预防和宣传教育、组织认定、实施矫治、提供援助等。
鉴于校园欺凌事件频发的原因,即家庭教育缺位,学校教育不力,受社会影响尤其是受网络暴力毒害之深,再就是受制于现行法制环境,事后惩戒失之宽松,不能对潜在的肇事学生起到震慑作用故必须制定惩戒的法依据和组织如今,预防和惩戒的法规依据即《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已经有了,紧接着应该着手组建相应的组织和机构。名称可以设定为“校园欺凌治理委员会”,由法治副校长任主任,外聘律师、专家为顾问,再结合师生代表、家委会成员,在委员会内部建立起危机预防、准备、应急、危机后恢复等机制,负责校园欺凌事件的调查、申诉和惩戒。
兹事体大,甚是迫切,宜及早提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议事日程,抓紧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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